“你说对了。你看了报纸的报导?”
“没有,一定是错过了。”
“噢,这事发生在五、六个月之前,人们猜测是有人在机内安装后将电视机寄给了某人。这可能是黑手党干的,也可能不是。因为那老头只知道他是在哪个街区拣的,这能说明什么呢?结果是:收到它的人顿起疑心,将其扔至垃圾桶内,绕了一圈,送命的倒是鲁登科夫人。我见到了鲁伊,说来可笑,他竟不知道该向谁发火。‘要赖这座狗日的城市。’他对我说,‘要赖这座十恶不赦的狗日的城市,’可这话又有什么意义?假如你住在堪萨斯州中部,一阵龙卷风刮来,卷起你的房子,将碎片撒向布内拉斯加去,你能赖谁?那是上帝的旨意,不对吗?”
“人们都这么说。”
“在堪萨斯州上帝使用的是龙卷风。在纽约此人用的是假电视机。不管是谁,是上帝还是别人,都要利用随手可得的东西。再来一杯咖啡吗?”
“现在先不要。”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
“我在找个拉x条的。”
”这还不好办。有一大片人可供你挑选。”
“我在专门寻找一个特别人物。”
“他们都很特别。有些还讲究得了不得。有他的名字吗?”
“昌斯。”
“噢,不错,”丹尼?博伊说,“我知道昌斯。”
“你知道我怎样才能与他接触吗?”
他蹙々眉,拿起空酒杯,又放下。“他没有一个固定点。”他说。
“别人都这么说。”
“确实的。在我看来一个人应当有个基地。我一般不是在这儿就是在普根小酒店。你经常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饭店。至少我最后一次听说时是这样。”
“我现在还爱在那儿。”
“看出来吗?既使我见不着你还打听着你的消息呢。昌斯。让我想々。今天星期几,是星期四吗?”
“是的,哦,已是量期五早晨了。”
“别那么机械。若不介意,你能告诉我找他干什么吗?”
“我想与他谈々。”
“我不知他现在何处,但能猜测到十八至二十小时后他可能到哪里去。我去打个电话。女招待过来,请为我再要一杯酒,你随便点你的好了。”
我设法引起女招待的注意,吩咐她再为丹尼?博伊端杯伏特加来。她回答,“好的。给您再来杯可口可乐吗?”
“换杯姜汁饮料吧。”我说。
酒和饮料送到。丹尼回来。“我猜的不错,”他说,“明天晚上他要去麦迪逊广场花园室内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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