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在,酒保说:“丹尼?博伊吗?他早些时候来过。到托普诺特酒巴间去看々,穿过哥伦布大道就到。他不在这儿的时候总是在那儿。”
确实不错,他在那儿,正坐在酒吧柜台前最里面的一个园凳上。我虽与他多年未见,但他逃不过我的眼睛,我马上认出他来。他既无再长高,也无再长黑。
丹尼?博伊的父母都是皮肤黝黑的黑人。他承袭了他们的面容,但未承袭他们的肤色。他患有白化病,就像白鼠一样缺少色素。他个子很矮,身材十分瘦条。他自称有一米六o。我总觉得他至少多说了三厘米。
他穿着三件一套的银行家条纹西装和我许久没见过的白衬衣。他的领带呈暗红色,上有黑色条纹。他的黑皮鞋擦得明光锃亮。在我记忆里好像从未见他穿过旧皮鞋或穿西装不系领带。
他说:“马特?斯卡德。我的上帝,只要耐心等待,什么朋友都会来。”
“丹尼,你好吗?”
“老啦,好几年不见了。你离我还不到三里地,咱们最后一次会面是在什么时间?原谅我用同不当,咱们都好像封闭在浣熊笼子里似的。”
“你变化不大。”
他仔细瞅我一会儿。“你也不大,”他说道,但语气不十分坚定。他的声音很平常,男中音,无方言影响,从他这样一个异乎寻常的人嘴里发出来还真让人有点吃惊呢。看他那样子人们会以为他说话的声音会像为菲利浦?莫利斯香烟做广告的尖声尖气的约翰尼。
他说,“你是正好路过这儿,还是专门来找我?”
“我先去了普根小酒店。他们说你可能在这儿。”
“我真是受宠若惊。前来拜访纯粹是为了增进交往吧?”
“不完全是。”
“我们何不找张桌子?在一块谈々昔日的时光和亡故的朋友。以及你来此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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