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乘早离开了那里。一辆流动出租车正在门口等候绿灯。面向我的车门凹进去一块,挡泥板也是破裂的,真难讲这是不是能说明司机的驾驶水平,管他呢,我钻了进去。
罗亚尔告诉我的地点,还有一个在西九十六街上,我让出租车把我送到那里。此刻已是凌晨两点,我已开始感到疲劳。反正我又走进了一个仍有黑人演奏钢琴的酒吧。他的演奏好像有点跑调,也可能是我的听觉已经失灵。这里的顾客黑人白人都有,差不多是一半对一半。有不少不同种族的对偶,但与黑人男子组成对儿的白人妇女看上去不像是夜度娘,倒象是情人。有少数几个男子穿着花梢,但没有一个人比得上我刚才在北面两公里半外看到的拉x条的那样时髦。假如说这房子里也散发着生活放x的邪气和现金交易的铜臭气的话,其气味多少要比哈莱姆的俱乐部或纽约时报广场周围的几家酒巴稀薄些,也柔和得多。
我向公用电话内投入一毛硬币,给我住的旅馆打电话。无人留给我口信。当晚的服务员是个黑白混血儿,总是咳嗽糖浆不离口,可总是止不住咳嗽。他接电话时恐怕还正用钢笔填做泰晤士报上的字谜游戏呢。“雅各布,帮我个忙好吗?你拨一下这个号码,然后请昌斯讲话。”
我把电话号码告诉他。他重述一遍,又问我是不是找昌斯先生。我说就是昌斯。
“如果他来接电话我说啥?”
“马上挂掉。”
我到酒吧柜台那里刚想要杯啤酒,又马上改变主意买了瓶可口可乐。一分钟过后,电话铃响起,一个小伙子接起来。他像是个大学生。他高声喊道,这里有没有叫昌斯的?无人做出反应。我一直在观察酒保,可他既使是熟悉这名字也没表现出来。我甚至说不准他是不是注意到了呼唤。
我满可以在我去过的酒吧里都玩一玩这种小把戏,或许会有些收获,可我费了三个小时才想出这鬼点子。
我是所谓的侦探。把曼哈顿的可口可乐全喝完了也找不到那个狗日的掌班。等我抓住那养的,牙都可能要掉光了。
自动电唱机在响着。一张唱片结束后,又换一张,大概是四十年代流行歌星西纳特拉的歌曲,他使我灵机—动,脑子里联想起什么。我把可口可乐撂在柜台上,在哥伦布大道赶上一辆驶向市中心的出租车。在第七十二街街角下车,向西走半条街,来到普根小酒店。这里的常客都是介乎于超级黑桃派和年轻教父派之间的人物,不过我并不是来找昌斯的,是要找丹尼?博伊?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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