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面容有了光彩。自从她进门后她一直是满脸堆笑,但这是第一个快意已显露在眼睛里的微笑。“喏,妙,极好,”她说,“那就请您邦々忙吧。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能沾一回朋友的光喽。”
“什么事吧?”
她又点燃一只烟,借得一点思考的时间,然后一边将打火机放置在烟盒的中央,一边低头观望自己的双手。她的指甲修剪得很精细,长々的,但不难看,涂染成深褐葡萄酒色。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镶有大个方型绿宝石的金戒指。她说道:“您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和伊莱恩一样。”
“我猜到了。”
“我是个花娘。”
我点々头。她在座位上挺々身子,宽々肩,整理一下毛皮上衣,把紧张的喉咙松弛开。我闻到她的一股香气。这种香气我过去一定遇到过,但记不起是在何种场合了。我拿起怀子,将咖啡饮尽。
“我想出来。”
“结束这种生话?”
她点头。“四年来我一直干这。我是四年前的十月来这儿的。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四年零四个月啦。我才二十三岁。还很年轻,是吗?”
“是的。”
“但看上去并不那么年轻吧。”她又整理一下夹克衫,重新系々扣子。戒指闪々发光。“四年前我从公共汽车上下来时,一手提只皮箱,另只胳膊挂件粗布衫。现在我有了这。这是北美大牧场的貂皮做的。”
“真是非同昔比了。”
“我愿意用它换回我过去的粗布衫,”她说道,“要是能换回过去的岁月多好。不,我不干,真能换回过去的岁月,我还会走老路的,你说呢?噢,再变成十九岁并获得我现在的经验,只有一条路:从十五岁就误入歧途,那样,恐怕连今天也熬不到了。我是在瞎扯,对不起。”
“不必。”
“我想摆脱这种生话。”
“然后去做什么?回明尼苏达州吗?”
“我老家是威斯康辛州。不,我不准备回去。我在那里一无所有。我想摆脱出来并不意味着回老家。”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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