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很好。中国人最多,那么就应该考虑做人的生意。一个人有一个脑袋两只手和两只脚,那就做手的生意做脚的生意。中国有十三亿人,就有二十六亿只手和二十六亿只脚,还有,美国也有四亿人,也有八亿只手八亿只脚,加起来是多少?你自己算算,三十四亿手和三十四亿只脚。三十四亿只手需要三十四亿只手套来套,三十四亿只脚需要三十四亿只鞋来穿,而恰恰美国人是从来不做手套,也不做鞋子的,他们只知道戴手套和只知道穿鞋子。”
汉斯的话很有趣,也很有道理。郑和平从没读过也从没听过这样的理论。
汉斯继续说道:
“一个人,在几年里也许只需要一双手套和一顶帽子,但绝对需要更多的鞋,男人需要几双,女人需要几十双,知道吗?鞋和面包一样,是不可替代的消耗品,面包是被人吃掉的,鞋是被人磨掉的,人活着就要走路的呀!再说,人可以不带帽子,可以不带手套,但不能不穿鞋子啊,你在纽约大街上,在上海大街上见过不穿鞋的人吗?更重要的一点是,你们中国人多,人多钱少,劳动力就便宜,劳动力便宜,做出来的鞋也就一定便宜,便宜的鞋就一定能卖出去。在这点上,全世界都没法和中国人竞争——”
那天夜里,郑和平整整一宿没睡,满脑子都是汉斯的话。天亮的时候,他终于想清楚了。这一夜,犹太人汉斯的话,让作为一个曾经抱着当白衣天使理想的郑和平,象一棵秋天里的小草那样默默死亡了;作为一个他做梦也没想到的制鞋商人的郑和平,象春天里的小苗一般悄悄破土发芽了。
之后的一个月里,郑和平什么也不做了。专门买书,上网,咨询,都是围绕着一个“鞋”字。了解得越多,郑和平就越觉得汉斯的话是真理!是放之全中国商海而皆准的真理。他甚至痛恨自己的智商:自己以前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呢?在那一刻他忘记了,他是个农民的儿子,从小是赤脚在田间,在乡村长大的。直到大学一年级,才有了自己的第一双皮鞋,记得是一双猪皮的皮鞋,花了十二元钱买的。因为不管家里多穷,在大学的课堂里,没有一双皮鞋是很丢人的。之前,他穿的都是母亲纳底糊面的布鞋和两元钱一双的绿色解放胶鞋。因此,他从来不去注意别人的鞋,也从来没有觉得鞋在一个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然就不会想到那么多。
最后,郑和平决定:在中国,温州人做皮鞋,山东人做布鞋,广东人做塑料鞋,江苏人做休闲鞋。自己就做拖鞋——上海人的拖鞋。不是那种廉价的拖鞋,而是美国中产阶级穿的精美拖鞋,是那种住在别墅里,住在豪华公寓里穿的拖鞋,尤其是女人穿的绣花拖鞋。
可是,郑和平自己做梦也没有预料到,正是他的“杰作”,彻底改变了石小妹一家人的命运。对石小妹来说,这种改变真得不知是悲是喜,也许是悲喜交加!
就在郑和平欣赏着夕阳之光,轻松地吸着大中华香烟的时候,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架飞往中国的美国联航班机一小时后即将起飞。按照时差,美国东部夏时制正好与中国相差十二个小时——黎明之时,一位年青的高高个子的美国小伙儿正在登机,在他的手里也握着一张《纽约时报》,和郑和平桌上那张是同一天的,也翻在同一个版面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