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州人的确烧煤,故县人据说也以煤为燃料,挖煤当然是笔好买卖,但问题是采煤跟制造业有关系吗。
绛县的县城很小,城墙也不高,城中居民不足一万,房屋破败,街道坑坑洼洼。除了一个木柴加工厂,李默是没有发现其他什么制造业。
原来的县令刚刚调走,去向不明,好像回关中去了,宁州地方对这些留守官员还是很厚待的,当然前提是他安分守己,不捣蛋。
分司的督管陈睿明则调去复县,接替告老还乡的詹督管。
绛县的政务一开始就交在了李默的手里,他不仅是县令,还是参赞处分司的代理管事。这一回他是名副其实的地方一把手。
既然是名副其实,那就不能尸位素餐,李默决定立即行动起来,好好烧他三把火。第一步就是整治街道,修桥补路,打扫卫生,拆除违建,畅通道路。
这件事县衙全体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划片包干,不仅要为民做实事,更要彰显新县令的权威。同时唯有让手下人动起来,才能更真切地观察到他们的长短和脾性,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下一步。
爱县卫生运动轰轰烈烈地干了一个月,李默这个名字就深深地刻在了每个绛县人的心里。
人们很快发现这个新县令除了会来事,也很会整人,几个办事不利的家伙很快被县令斩于马下祭了旗。
第一把火烧成功后,李默便开始他的第二把火——整治吏治。
治国就是治吏,治理地方又何尝不是。
两个贪赃枉法的功曹很快被揪了出来,打入囚车送往宁州议罪,按照惯例,宁州方面会一字不改地执行李默的判决。功曹们贪赃枉法,坏的是财,捕快们贪赃枉法坏的可能就是命。
三个民愤极大的捕快很快被公审公判,威名赫赫、号称“宁州第一捕”的绛县捕头林兰虎被一举拿下,判了十二年徒刑,他的同党、血债累累的“无尾豹”卓芳则被判了死刑。
还有两个捕手被开革,另有六个快手被判了徒刑。
若说处置两个贪腐的功曹还被人怀疑是李默清除异己的手段,那拿下林兰虎无疑是震动了整个绛县,林兰虎可不是一般的人,此人不仅做过马匪,还贩过私盐,刀口舔血几十年,归附朝廷后,屡立奇功,办过不少大案,宁州第一捕可不是他自封的,而是前卫府总管宁松封的,不过成名之后的林兰虎日渐腐朽起来,尤其是娶了卓芳的妹子做妾,跟卓芳拜把子后,他养尊处优做了甩手掌柜,卓芳打着他的旗号欺男霸女,坏事干绝。
那卓芳虽然是个地道的小人,却擅于拉帮结派,一时间在绛县,虎爷和卓爷就是两匹吃人的老虎,岂是平头百姓敢招惹的?
绛县百姓对这两匹吃人的老虎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李默新官上任不到三个月,就把两匹老虎一锅煮了,这份魄力,这份手段。还有谁敢不顶礼膜拜?
惩奸除恶只是整肃吏治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公开透明,菌斑只会生在潮湿阴暗处,唯有阳光才是根治一切贪污的最终良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