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廷亮想了想,似乎吴美娇那张可爱的笑脸浮现在他眼前,“她温柔善良,清纯妩媚,聪明可爱,占尽了世上所有美好的词语,她就是我的生命,我的全部,和她在一起我会有一种如置天堂般的感觉......”
范廷亮沉醉在对吴美娇的遐想里,智恒拍了拍范廷亮的胳膊,“哎哎哎,别说了,有点肉麻啊,我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范廷亮撇着嘴看着智恒,说:“你是没遇见我媳妇儿,你要是遇见了她,你就会懊悔得捶胸顿足,不停地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当和尚,为什么要当和尚?如果全天下的女子都像她一样,那么和尚不允许成家这一条就得改一改了,否则没人愿意当和尚了。”
智恒挥了一下手,“你别说的那么邪乎,我从来不会为了女人而劳神费力,女人的本质就是带肉的骷髅,我的生活里只要有酒有肉,我就幸福知足了。”范廷亮向智恒竖起了大拇指,“温大哥,佩服佩服,您才是真正的看破红尘的大师,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圣人啊。”
智恒说:“我这样多好,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省去了多少麻烦,你们这些世俗之人就是想不开啊。”范廷亮说:“温大哥,你没得到过女人的温存,当然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了,算了,不和你说了,说了也是白说。”
范廷亮和智恒两个人四处游荡,离开了一个村子又来到另一个村子,身无分文,混吃混喝,以现代的专业术语来形容,两个人就是流浪乞讨人员。范廷亮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解决吃的问题上来。范廷亮和智恒没有钱,没有钱就买不到吃的,买不到吃的就要饿肚子,道理很简单,也很残酷。有时候饿得抓心挠肝,范廷亮甚至想,去他娘的,干脆拿着刀枪去抢劫算了。
被饥饿接连折磨了几天,范廷亮和智恒来到了一处小山村,路过一户农家的院墙外时,智恒听见了咕咕的鸡叫声,智恒停了下来,悄悄地爬上墙头向院子里看了看,几只鸡正在悠闲地啄吃虫子。智恒咽了一口唾沫,眼里闪出亮光来,“兄弟,今天咱们有烤鸡吃了。”
智恒迫不及待地从袖子里摸出了一枚飞镖,范廷亮说:“温大哥,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卑鄙龌鹾,掉在大街上的东西我们都不能随便捡,何况是偷别人家院子里的东西。”
智恒说:“兄弟,你别犯傻了,一只鸡对这户人家来说就是几角银子的事,无关紧要,对我们来说却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不吃这只鸡我们就要饿死了。哎,你饿不饿我不知道,反正我是饿得头昏眼花了,再不吃点东西,我真要死了。你有骨气,你圣人不饮盗泉之水,贫者不食嗟来之食,我不行啊,我扛不住,你看不惯你一边待着去,一会儿弄到鸡了你别吃。”
范廷亮摸了一下干瘪的肚子,将近两天没有吃东西了,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智恒捏着飞镖要甩出去,范廷亮一把拉住了他,智恒愤怒地看着范廷亮,“喂,兄弟,我话和你说得很明白了,你别纠缠不清啊。”
范廷亮说:“不是啊,温大哥,我是提醒你小心一点,我给你放风。”范廷亮实在是承受不住饥饿的折磨,为了生存就卑鄙龌鹾一次吧。智恒笑了,说:“好兄弟,看哥哥给你打一只又肥又嫩的大公鸡。”
范廷亮东张西望给智恒放风,智恒手腕一抖,飞镖闪过一道白光,钉在了大公鸡的喉咙上,大公鸡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栽倒在地不动了,喉咙里流出了一股殷红的血浆。智恒向范廷亮招了招手,范廷亮说:“干什么?”
“你跳进去把大公鸡拿出来。”
“我帮你放风,我只是帮凶,我要是跳进去拿鸡我就是主犯了。”
“你不进去拿鸡,一会儿就分两个鸡爪子,你要是进去拿鸡,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当帮凶还是当主犯,你自己寻思寻思。”
范廷亮觉得自己的尊严在被一点一点蚕食掉,硬着头皮爬上了墙头,智恒还在后面指手画脚,“小心点,别让人家发现了,拿到鸡立刻冲过来,速度快点。”听着智恒的指挥,范廷亮感觉这家伙不是第一次作案了,绝对是个惯犯。
范廷亮悄悄跳进了院子里,这是一户中等人家的院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院子里种着蔬菜、果树,散养着一群鸡。大公鸡被打死了,其它鸡都惊恐不安,见到范廷亮来了,纷纷扑展着翅膀四散逃窜,弄得漫天都是飞舞的鸡毛。那只倒在地上的大公鸡死相很惨,范廷亮都有些不愿吃了,他念了一句阿弥陀佛,俯下身子抓住了大公鸡的爪子。
智恒在墙头上向范廷亮招了招手,“把鸡扔过来,把鸡扔过来!”范廷亮大手一扬,把鸡扔给了智恒,智恒稳稳地双手接住。就在范廷亮准备爬上墙头跳出去的时候,农户房屋的门突然打开了。
“哪个王八蛋,竟敢到我的院子里偷鸡!”一个干瘦的老头提着一根木棒,气势汹汹地冲出来了。范廷亮是第一次做贼,紧张得要命,腿都有些软了,招呼着智恒,“温大哥,快拉我上去!”智恒伸出手拉住了范廷亮,那个干瘦的老头抓起了一块石头,朝智恒狠狠砸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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