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老板_最新章节第七百五十二章 鸩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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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场上,女人比男人吃得开。我一直这样认为。
我知道的做机床设备生意的老板有好几个,女老板只有毛爱青一个。
弃程序正义――分别询价,比较鉴别,达成意向,签订合同――于不顾,直接把生意给了毛爱青,固然是看在宋建华的面子上,但扪心自问,如果没有宋建华,我会怎么做?
答案是,还会把生意给毛爱青。原因有两个。
生意场上,面对女性对手或者伙伴,男人潜意思里会有怜香惜玉的心理,碰到同性,则会产生戒备和竞争心理。这是一个愿因。
另一个原因,生意场上的女人一般比较大气,磨磨叽叽的少,敢作敢为的多,行事风格不但不输于男人,还强过很多男人。毛爱青就是这样。谁不愿意和干脆利落的人打交道呢?
签完合同,毛爱青不肯走,非要中午请我喝两杯。
我说:“也行,但你要把毛爱民叫来。”
毛爱青说:“咱俩喝酒,叫她干啥?”
我说:“万一你喝多了,也好有人照顾不是?最起码有人开车。”
真正的原因当然不说。
我有权利和毛爱青喝酒,甚至有权利和她上床――尽管我不会这么做。但是,和毛爱青喝酒有前提,那就是避嫌,不留话把,不给误会的滋生提供土壤。也就是说,不和毛爱青单独喝酒。
由于爱好古文古诗词,封建糟粕对我影响不小,像“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呀,我就深信不疑;像“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呀,我就引为做人准则;像“兄弟是用来利用的,朋友是用来出卖的”呀――弄错了,这个是现代思想,不是封建糟粕;像“朋友之妻不可欺”呀,我就当成行动指南。
毛爱青不是宋建华的妻,但眼下她和他有比较深的男女关系,这种关系适用于“朋友之妻不可欺”这一条。
反观毛爱青,这是个以自我为中心、敢爱敢恨的女人,说温柔,她待网上认识的宋建华跟男朋友没两样;说翻脸,能从社会上叫一帮人把宋建华打成猪头三;说冲动,没准看在生意的份上,趁着酒意把我推倒都有可能。不能不防。
你看,老刘就是这样,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从不含糊,而且心细如麻,不对,心细如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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