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就是每人报一下出多少钱,原则是最少一万,各人自愿。”
结果,蒯新民出3万,马丁出3万,万山红出8万,我出8万,我代程旭东表态,他也出8万。
这样,总股本是30万,蒯新民和马丁各占10%,剩下80%我,程旭东,万山红各占26。6%。
万山红提出,她出9万,我和程旭东每人7万5,这样每人的占比就是整数了:蒯新民和马丁还是各占10%,她是30%,我和程旭东各占25%。
我毫不犹豫就同意了。本来,这间店就是为安置万山红而起,她占多点有什么关系,她一个人独资才好呢。我和程旭东毕竟各有主业,志向也不在此。
在转让费昂贵铺租居高不下的今天,尤其深圳,拿30万开间小吃店不算奢侈,只能说中规中矩。
出资比例达成一致后,下面是选举董事会成员。
作为原始股东,5个出资人顺理成章进入董事会,成为董事。
接着是选举董事长。作为主要发起人,我毫无争议地当选董事长。
作为董事长,我提议万山红担任总经理。董事会全票通过。
必要程序完成后,大家开始讨论具体问题。作为董事长,我当仁不让谈了几点看法:
“第一,店面位置一定要好。宁可在黄金地段弄一间小店面,也不在鬼都不去的地方弄大场面。这一点是小店存亡的关键。弄得好,当年收回投资,弄不好,30万赔干净,关门大吉。
第二,一定要有特色。这个特色包括两个方面,装修有特色,食物有特色。
所谓装修有特色,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装修要上档次,要像麦当劳和肯德基看齐,店面干净,整洁,温馨,让人来了有食欲,来一次想来两次,来两次就想天天来。二是要有自己的标志物。这个标志物,要像麦当劳的m记,肯德基的白胡子老头,让人远远望过去,就能一眼认出来,并且记在心里。”
万山红说:“董事长,关于这个标志物,你有没有成熟的想法?”
我说:“我有一个初步设想,大家看看怎么样,白底红描,一只卡通形状的大碗加一把勺子,腾腾地往外冒着热气。这个构想,主要是突出我们的主打产品胡辣汤。”
万山红说:“我同意。”
马丁和蒯新民也纷纷表示同意。
“再说特色方面的第二层意思,食物有特色。开店初期,主打产品不能多,胡辣汤,肉夹馍,驴肉火烧,有稀有干,既管饱又解馋,有这三样足矣。这三样在北半球,绝对有市场,有号召力。。”
讲到这儿,万山红插嘴说:“老刘,应该是黄河以北吧,不是北半球。”
我说:“对不起,口误。希望大家都像万总那样,及时指出我的谬误。好了,我接着往下谈。”
“胡辣汤,肉夹馍,驴肉火烧,这三样在黄河以北,不对,在淮河以北,绝对有市场,有号召力。我们现在把它搬到广东,搬到深圳,会不会有风险?我认为风险会有,但不大。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深圳,尤其是关外,有很多北方人。他们想念家乡,想念家乡的美食,这就决定了风险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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