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买房不告诉女同学,等于没买。
万山红是其中的一个重点。
我说:“老万,是我,老刘。”
她说:“我知道是你,手机上有名字。不要叫我老万,我有那么老吗?”
我靠,还是那么高高在上,还是那么咄咄逼人。老子现在买了房,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不起眼的的男同学了,也不是过去那个提心吊胆的打工仔了。我的命运我做主,老子是老板!
我说:“山红,”听起来有些别扭,像“山洪”,心一横,干脆去掉“山”,直接叫“红”,“红,我在深圳买房了。”
那边静了一会,然后,有抽泣声传过来。
哼哼,后悔了吧。当年老子追了半个学期,硬是不给机会,现在知道后悔了。
我说:“红,你哭啥?”
她说:“老刘,你买房了,我净身出户了。”
当时极度亢奋,我一下没反应过来,以为是净身去宫里当差了;一想,男的才要净身,女的不用啊;再一想,现在是新社会,去哪里当差呀。就以为是出家了。
我说:“红,碰到什么想不开的事了?干嘛要出家呀?生活多美好,我们正年轻,千万不能这么做。有时间我会过去看你。”
她“哇”的一声哭出来:“不是出家,是离婚,净身出户。”
我吃了一惊:“离婚?干嘛离婚?我还没结婚,你就要离婚!”竟然有些惆怅,她事事走在前头,这辈子我也赶不上她的步伐,
她哭得更响了:“我跟单位领导出去唱歌,被他撞到了。”
我说:“红,你干嘛要跟领导唱歌?被我撞到了,我也要离婚呐。”
她说:“领导让去能不去吗,除非不想在单位混了。”
跟领导除了唱歌,有没干别的事。这个是重点。
我说:“不能跟领导唱一次歌就离婚吧,他也太绝情了!”
她说:“唱了不止一次。”
我叹口气,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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