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影儿了。”
“哦?不是自己跑掉,就是被别人拿去。”
“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
“假设她去被杀的旅馆时曾戴着它。”
“你不能肯定。”
“只管这样假设好吗?”
“好,说下去。”
“谁拿走了?会不会被一个警察从她手指上扒去?”
“不会,”他说,“无人干这。如果顺手的话倒有拿钱的,这我们都清楚。但从被害者手上取下戒指。这不可能。”他摇晃着脑袋,“再说,没有人单独处理过她的尸体。有第二个人在场,谁也不会下手的。”
“会是女招待吗?她首先发现的尸体。”
“上帝,不会的。我询问过那可怜的女子。她只看了尸体一眼,便大喊大叫起来,如果气够使,一直会叫到现在。你让她走近达金婻的尸体拿拖把杆戳々她都不敢。”
“戒指又会是谁拿走的呢?”
“假设她真的戴着——”
“对。”
“那便是凶手。”
“为什么?”
“他可能对宝石特别感兴趣,可能最喜欢绿颜色的。”
“说下去,”
“或许戒指很值钱。凡是找来专门杀人的主儿,思想品德都不怎么样,他不会不偷东西的。”
“乔,他没有动她钱包里的几百美元。”
“可能他来不及搜她的提包。”
“可是上帝,他倒有时间冲澡。他显然有时间搜她的提包。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他到底搜过没搜过,我们只知道他没有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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