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氏译卷_最新章节第二十三章 卡尔德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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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主要是追踪毛皮夹克。
这是从梦后将醒的时刻开始的。我做过一个梦醒来,又昏睡过去,觉得脑中在放映我与达金婻在阿姆斯特朗饭店相会的电视录相。开始时记忆不真。一定是把她刚乘公共汽车从芝加哥来的情景搞混了,她提着一只便宜的提箱,肩上紧裹着一件粗布罩衫。接着她坐在我桌前,一只手捂在喉间,拽着她毛皮夹克领口的钩子,手指上的戒指微々闪光。她对我说那是北美牧场出产的貂皮做的,但她愿意用它换回进城时穿的粗布罩衫。
接着整个场景渐渐淡化下去,我思想转向别处。又回到哈莱姆区的那个小巷,只是我的攻击者此刻正喊救命,拳击手罗亚尔?沃尔德伦和昨晚给我送电报的人正一左一右夹持着他。我那一半清醒的大脑在呼喊,叫他们都离开小巷,也许是想助罗亚尔一劈之力,好打个平手。但马上一种明晰的意识朝我大叫一声,我双腿猛一下跨下床边,坐了起来,梦中的景象统统迅速闪回我大脑的角落。
还有一件夹克!
我洗过澡,刮过脸,走出旅馆。首先坐出租车去金的公寓再检查一遍她的衣橱。那兔皮衫,那昌斯给她买的染色兔皮夹克,并不是我在阿姆斯特朗饭店见到的那一件。它显得长些,厚些,领口没有锁固的钩子。不是她当时穿的,更不是她介绍的貂皮夹克和愿用它换回粗布罩衫的东西。
也不是我记忆中在她房间别的地方见到的任何一件衣服。
我另换一辆出租车,前往市中心北区。德尔金没当班。我让另一个警察给他家打电话,终于获得私自动用档案权,不错,在从闹市彩光大旅社出事房间没收来的物品清单中有一件毛皮夹克。我查找档案中的照片,但没有一张显有夹克。
我乘地铁来到闹市区的警署大厦,经过多方交涉和等候,我的请求得到各方面的认可和批准。我走进一间办公室,但我应该见的人刚々出去吃午饭。我随身正带着戒酒会的会议薄,恰巧在不到一个街区的圣安德鲁教堂正有会,我便在那里打发了一个小时光阴。然后在快食店买了块三明治,站着吃起来。
我刚回到警署大厦,终于能检查金死时穿的那件毛皮夹克了。我不能发誓说这就是我在阿姆斯特朗饭店见到的那一件,但它看上去与我的记忆很吻合。我用手抚摩那光滑的毛皮,企图让脑中再放一遍早晨的录相带。看来,全能对上。这件毛皮夹克的长度和颜色都对,领口也有个拉钩,她那染着红指甲的手指可能捂着它抚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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