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想看々。”
这话好像使她很高兴。她走向仿旧式的有话动顶板的写字台,伸手便找到了要找的稿子。那诗是用斜写蘸水笔书写在一张白色高级书写纸上的。
“我投稿时用的都是打印件。”她说,“但我喜欢把它们像这样书写在纸上,好看。我照着一本书学习了书法。并不象人们想象得那么难。”
我读道:
把她抱进牛奶浴缸。
让纯白的乳汁把她冲亮,
灼阳能驱散这异样洗礼的争议,
牵手告她:不必后悔,不必慌张。
捣烂尸骨用擂钵,
撒播种子用银枪,
酒瓶在她脚边摔碎,
碧绿的玻璃在她手上闪光。
随它去吧,
让牛奶任意流淌,
一直流下去,
流入古老的草场。
我问我能不能把这首诗抄在笔记本上。她咯々一笑,笑声轻柔而欢快。“怎么?这首诗能告诉你谁是凶手吗?”
“我不知道它能告诉我什么。我多拿它一段时间,说不定就能猜出它要告诉我什么了。”
“等你猜出它的意思来后,”她说,“希望也能告诉我—声。这是夸张写法。我也是隐々约约知道我在表现什么。不过。你用不着麻烦抄它。你把它拿走好了。”
“别傻了,这是你的手稿。”
她摇头道:“这诗还没写完,仍需加工。我想把她的眼睛写进去,你若见过金,一定注意过她的眼睛。”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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