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儿是法院,你在审问我。”
“这儿不是法院,但别忘了,你来这儿是求人帮忙的。”
我耸々肩。“我不能把我雇主的名字告诉你。他渴望看到杀人凶手被抓获。就是这样。”
“他还认为雇用了你就能早日逮住他。”
“显然如此。”
“你也这样想吗?”
“我的想法只有一点:我得谋生。”
“基督呀,”他说,“谁不得谋生呀?”
我说的是实情,我现在威胁不了人了。只是个在垃圾堆里拾破烂企图翻腾出一块钱的可怜虫。他叹口气,啪地一声拍一下桌面,站起来,向墙边的一排档案柜走去。他是个身材敦实、外八字脚的汉子,衣袖撩起,领口开敞,走起路来象水手似地一摇三摆。他拿回一个打折的吕宋纸档案夹,扔在他的椅子上,从中寻出一张照片扔在桌面上。
“看吧,”他说。“饱々眼福。”
这是一张金的5x7的平光黑白照片,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认出是她来。我看着看着心中泛起一股恶心。但又驱散它,强迫自己继续观看。
“砍得她真够惨的,”我说。
“据医生分析,凶手用的是种甘蔗的大砍刀一类的凶器,一共砍了她六十六刀。你喜欢统计数字的工作吗?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数清楚的。我敢说,干那活儿的比干我这一行儿还要使人难受。”
“到处都是血。”
“多亏你看的是黑白片子。看彩色的就更显了。”
“可以想象。”
“凶手砍断了她的主动脉。主动脉一断,鲜血就会喷出,溅得满屋子都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血。”
“血一定也染了他一身。”
“不可避免。”
“那他出去的时候怎么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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