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必要住院,”我说,“我不会喝酒了。”
“谁都这么说。”
“我说的是真话。再说我不同意住院,你就没法强留我。你必须允许我签名出去。”
“那就等于你签名反对医生的忠告。”
“我宁愿这样做。”
他看上去要发火,但过一会儿耸々肩膀。“随你的便吧,”他笑嘻嘻地说,“可能要到下一回你才能听从劝告。”
“不会有下一回了。”
“嗨,会有下一回的,没错,”他说,“除非你摔趴在地上时离别的医院更近。或者未进医院就死掉。”
我的衣服送来了。真是一团糟,因为我曾在大街上打滚,脏得不得了,衬衣和茄克衫上还染有血迹。我被抬进医院时头上的伤口—定在流血。他们给我缝了几针。那伤口不会是我早年冒险时留下的,显然是我发作时造成的。
我身上还有足够的现金支付医院的账单。这也是个小々的奇迹。
下了一上午的雨。大街上还湿着。我立在人行道上,感到完全失去了自信心。街对面有间酒吧。我口袋里还有买杯酒的钱,也知道酒会改善我的心情。
但我还是走回了旅馆。我得打起精神才能走到服务员那里去取邮件或口信。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丢人的事,需要向服务员深表歉意。最糟糕的是我也不知道我在昏厥期间都做过什么表演。
服务员的脸上没有丝毫异常的表情。也许,我失去理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房子里一个人喝酒。也许,自我星期天晚上离开旅馆后就再没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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