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庄子与老子的观点倒是有些相似。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授,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大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庄子》对道的解释,把“道法自然”的老子学说继承下来。他明确地阐述了道的本质作用:“道”是“有情有信”,但却“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授,可得而不可见”,“道”是宇宙的本体,产生万物的根源。
道是超时间、空间的绝对,“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道的作用特别大,它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可以主宰一切。
他认为道的本质是物质的,是混浊状态的“气”,而这“气”没有固定的形态,叫做“无”。这种物质性的道,就是世界根源。庄周的道,实际上是指主观意识之外的,不受任何力量支配的宇宙精神。
《庄子》还讲到“道”可生万物,对宇宙形成进行了探索。在《天运》篇中举出了天地运行,日月其争,云雨转换等自然现象,提出了大量的物与物的运行问题,但最后解释为物的产生归于道了。最终把物说成了一种精神的东西。
什么是精神,什么是物质,有时可以合而为一,没有什么区别。庄周还认为“物”可分化,分化就是生成,生成也就是毁灭。“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他把“物有分”,和“齐生死”化为一体,说明了他的观点的一致性。
《庄子》在谈道德时,用不少篇幅讲到人与天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继承了孔子的宿命论倾向,抛弃了强调人事的思想,同时否定了老子所承认的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从而建立了自己的伦理道德观点。
书中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在《大宗师》中说:“天与人不相胜也”。即天则人,人则天,两者相同相合,差不太大。因为天人合一,进而认为,真人之所以与众不同,置生死于度外,因为他懂得这些全是天的远行。是自然而然的,所以人只能安而顺之,而不可能更改。《庄子》认为:“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人是不可以改变天的。只有认识了一切事物的发生,而且都是必然发生的,才可对任何事物变化,都不动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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