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省围棋职业棋手等级分,是反映殷省职业棋手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它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两年后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殷省职业围棋继实行段位制后又一项意义深远的创新。殷省围棋发展过程中的第一项革命性措施是1964年实行段位制,第一批获得段位的棋手共43名,从初段至五段,最高为五段。1982年省体委正式颁布《围棋棋手段位标准》,同时公布了殷省第一批高段棋手,包括殷省最早获得九段段位的三名棋手:陈祖德、聂卫平、吴淞笙。但段位作为一种只升不降,一旦获得就终身拥有的荣誉称号,随着围棋运动不断发展,已经比较突出地显露了它的局限性。
等级分作为棋手比赛成绩的数学化指标,具有一定科学性。它是根据棋手一段时间内比赛成绩的好坏确定升降的。因此,等级分能够及时地反映棋手的即时实力水平,也适应了围棋发展的需要。等级分反映的是棋手的即时实力水平,围棋段位是棋手获得的段位等级称号,二者对全面衡量棋手的实力起着互为补充的作用。围棋等级分暂不与升段与否挂钩。
等级分制从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为试行期。在试行期内,对省体委指定的比赛都进行了计分并公布。等级分启动阶段,原则上按棋手段位一次性确定各自的等级分。具体标准为:九段2560分、八段2520分、七段2480分、六段2440分、五段2400分、四段2360分、三段2320分、二段2280分、初段2240分。对有过特殊贡献的个别棋手适当加分。如聂卫平九段和马晓春九段因在很多重大比赛上都有突出成绩,他俩的等级分比其他九段棋手高出40分,以2600分同列榜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