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里也不能算是小巷,只能说是两栋房屋之间的间距罢了。而且这里不愧是培养出我这种‘人才‘的城镇。居民们大抵懒且无环保意识。从没有人去考虑过垃圾处理问题。也因为这样小到菜头鱼骨大到废弃傢什,统统丢弃到这样的巷子里,把只有两三人宽的小巷挤个满满腾腾。反倒成了我这等人落脚的好去处。
越过垃圾,我来到了小巷里一个较干净的地方,也是我的休息点---一个由掉了漆的碗柜与大量废纸圈成的小角落。找到一个临时储备箱,准备换衣服(虽然本人不常洗澡,但衣服绝对是常换的,反正本城所有衣物店长年免费友情资助。当然,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
就在本人刚卸下披风时,盗贼的直觉告诉我:有人来了!我仔细一听,果然,一个脚步声向我这边过来了,声音很轻。这种声音不是女人的话,就是一个故意放轻脚步的男人。但可以肯定的是百分之百是个武者。不会是刚才的受害者之一吧?也许是我做贼心虚,可能是某个漂亮小姐来找她遗失的耳环?
想是如是想,但躲藏还是绝对必要的。我打量四周,该死,竟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我当初不该为了一时的舒服,而挑剔干净与否。听着脚步声的渐行渐近,我干脆趴在地上,用周围层层废纸作掩盖。
这方法虽逊,但颇有成效。证据是那脚步声的主人不仅没有发现我,还一脚踩在了我的~~脑袋~~上。
我忍住差点出口的叫声,心里把那个混蛋的祖宗挨个问候了一遍。也许是感应到我的问候,那人终于把他那尊贵的脚挪到了本人的背~上。呜--,本人最近走的是什么运呀!难不成我最近生意做的太大了,连上天都看不过去了?竟让人畜无害的我受如此践踏之刑!
‘这纸下面怎么软绵绵的?‘上方含糊不清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心中一紧,下一句话却气的我差一点跳起来:‘不会像刚才一样又踩着一头死猪吧!‘
你才是猪呢!这么重,大爷我的脊梁快被你踩断了!我在心里咒骂着,回应我的却是更大的疼痛。让我不由怀疑,那个混蛋是有意为之。
就在本人想干脆跳起来揍那小子一顿时,一双手出现在本人有限的视角里,害我大脑一瞬间停止了运作。
……在日后长久的岁月里,回忆到当时的情况时,我总在庆幸小君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否则以小君的战斗本能,恐怕我在跳起来的那一刻,就去陪阎王大人喝茶了吧……
那双手是那样的完美,没有半点瑕疵。从指尖到手腕,从手的形状到手心的纹理,即使是上帝也别想再创造出同样完美的一双来,更别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这双手,大概十个男人见了,有九个半会骨头先酥一半,剩下那半个绝对是BL。
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像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因为那双手捡起的正是我刚扔下的披风(如果还能称之为披风的话)。
现在我再有阿Q精神,也不能说这小子只是偶尔路过了。鬼才相信有这么一双玉手的人,会偶然跑到这种地方,偶然捡起这么一件垃圾。摆在眼前的事实是,真的有人在我行窃时看清了我的一切。那么,以这样的眼力要发现现在的我简直是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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