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想太多了,总之大家能够安全脱险,平平安安地聚在一起,这才是最重要的。”林琳在一旁说道。众人diǎn了diǎn头,都是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谁能想到一个简单的探查行动,最后会演变成一场全城范围的大作战呢休息得差不多了,几个人便站起身来,想要动身启程,结果发现刚刚还在与众人交谈的曹明,此刻却是低着头打起了呼噜。
秋水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这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曹明嘛。
“既然如此,大家就在此歇息一晚,明日再启程吧。都过了那么久了,叛军应该也不会回来了。”林琳提议道。于是众人直接就背靠着瓦砾坐了下来,很快便接连进入了梦乡。只有凃博书将身子挪到了艾克旁边,然后神神叨叨地说道:“喂,问你个事。”
“恩,怎么了”
“之前你说的,要认我做大哥的事,还算不算数我给你分析分析,我凃博书好歹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飞黄腾达那是迟早的事。虽说我们年龄差不多,但你要是当了我的小弟啊,以后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不满你说,秋水他早就认我当大哥了,只是碍于面子明着不提罢了。当然了,既然做了我的小弟,洗衣端水这种事情,总归还是躲不掉的,不过你也别在意,就当是种磨练嘛。喂,你怎么打起呼噜来了,我说的话你听进去没有啊唉,醒醒”
第二天一早,众人便离开了拉玛城,而当初他们拴在城门口的马匹,依旧在那里闲庭散步,一见到众人便跺着马蹄迎了上来,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张明也已经苏醒过来,虽然身体依旧不是很好,不过仅仅赶路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就这样,几个人驾着马,踏上了回程的旅途。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夜晚赶路要比白天好得多,因为夜晚至少还有月光的照射,而白天没有了太阳,则要显得昏暗许多。饶是如此,或许是由于千万年间的积累,人们还是习惯于白天做事,夜晚睡觉,也不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会有新的变化发生。总之,众人经过了数日的奔波,终于再次回到了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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