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观。春秋以前中国哲学的历史观的基本形式是天命论,认为天生下民,授命君主治民,社会治乱取决于君主是否顺天应人。西周末社会发生巨变,人们对历史特别是古今问题亦形成许多新见解。伯阳父认为自然环境的变化会影响社会的经济状况,据此预言西周将亡。诸子百家中,儒家承认历史的变化,但强调古今间的继承关系。孔子考察了礼的因袭和损益,注意到社会的变化对礼的影响,主张维护周礼;孟子把社会的发展理解为一治一乱的转化过程,肯定先王之道的普遍性;荀子提倡“法后王”,但也认为先王后王有一贯之道。墨家重视历史经验,主张“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道家则美化“小国寡民”的远古社会,主张绝圣弃智,复古倒退。法家与儒墨道诸家不同,强调古今不变。商鞅认为历史可分为上中下三世,韩非进而主张“世异而事异”,“事异则备变”,提出一种进化的历史观。随着理论思维水平的提高,认识问题已引起先秦哲学家的重视,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认识的来源、认识过程和求知方法的问题。孔子承认有“生而知之”者,但强调“学而知之”。兼重学与思、知与行。墨子提出三表,以为判断言论是非的标准。孟子区别“耳目之官”与“心之观”的不同职能,指出“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老子区别“为学”与“为道”,否定感性经验,提出“致虚极,守静笃”的认识方法。后期墨家把认识分为“闻知”、“说知”“亲知”,注意到它们各自的特点和在认识中的作用。荀子对认识的来源和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既注重感性认识又肯定思维的能动作用,对先秦哲学的认识论进行了总结。即关于名称与现实或概念与实在关系的根本观点。面对春秋时名实相悖的现实,孔子主张“正名”,强调以礼为原则做到名实相符,言行一致。墨子主张“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着眼于对事物本身的把握。老子提出名的相对性问题,指出“道常无名”。庄子进而主张“大道不称”,但又认为“名者,实之宾也”,肯定实对名的决定。名家从合同异与离坚白两个方面论证概念同具体事物的关系,分析了事物及其概念的异同关系。后期墨家将概念区分为达名、类名、私名,认为它们反映的实有不同范围。荀子提出“制名以指实”,将名区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和小别名,分析了名实乱的表现,对名实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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