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抑制住把眼前这个东方人掐死然后把宝藏据为己有的冲动,勉强保持着绅士风度,从金块堆上拣起其中的一块。
而赫尔曼则一手拿了一块,还对碰了一下,悦耳的声音让他如闻天籁,听得出来,手里冷冰冰的金属确实是高纯度的黄金。如果自己够幸运的话,这些美丽的物事有可能填满自己的储藏室,有生之年能够达成这个目标,绝对可以死而无憾了。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好事成双。”
“哦,赫尔曼,我的朋友,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四季发财?我想,你们多拿一些都不是问题,我想,东方的这种特产可以成为送给家人最好的礼物,俾斯麦先生,你觉得呢?”
“东方的谚语实在是太有趣了!”
在黄金面前,再矜持的绅士也无法保持住风度。
.....
“这一次真是不虚此行啊!”
带着周晓峰赠送的礼物,两位客人满意地告辞离去,他们还要再停留数日商谈更具体的合作细节。而俾斯麦甚至直觉地预见到,自己的这次远东之旅或许还是自己政治命运的转机,把握好了,再重回权力中心也不是难事。
那是多么巨大的财富啊,能拉拢到这样一位盟友,估计就是威廉国王陛下也会对他改变心意吧。要知道,即便是普鲁士邦的国库,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的资产,价值数百吨黄金的宝库,大概也就不列颠国王和那位沙皇陛下能够拥有。
金子,多么迷人的金子!
古印加人把黄金视为太阳的汗珠,古埃及法老坚持要埋葬在黄金这种神之肉里,圣经马太福音提及的东方三博士带来的礼物之一就是黄金,而圣经启示录形容圣城耶路撒冷的街道由纯金制作。
这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手中沉甸甸的礼物可以证明,东方的富有不是传说,而是十足真金的事实。
金和银都存在于地壳的金属层,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由于工艺的落后,黄金的挖掘和生产停滞了几乎一千年。
直到十五世纪西班牙人为了探索到达印度的新航线而误打误撞到达美洲,他们发现把金子视为太阳汗珠的印加人征服了奇穆帝国,并命令奇穆的金匠为太阳神庙的每一寸墙壁镀上金子。
在黄金的驱使下,西班牙人征服了阿兹特克帝国,获得了阿兹特克的大量黄金储备,以此西班牙复兴。后来,皮扎罗入侵秘鲁,俘虏了印加统治者阿塔华尔帕,他立即下令印加人融化所有的黄金并运回了西班牙。
此后,西班牙逐渐成为海上强国,开始了属于他们的殖民霸权时代,直到十六世纪末期他们的“无敌舰队”被英国人击溃,开始衰落。而英国取而代之成为了世界是最强大的国家,传说中到处是黄金和财宝的印度最终也成为了不列颠人的殖民地。
在十九世纪之前数千年的历史中,人类总共生产的黄金不到一万吨,到了十九世纪,随着一系列金矿资源的发现,使得黄金产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尤其是在十九世纪后半叶的五十年里,黄金产量超过了这之前五千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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