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袁诗郎,自己才是真正的逢场作戏,即便你这个女人不告诉自己,自己早已经在自己心里几千万次地提醒了自己,多余的话,只会让自己更加厌烦自己而已……
所以,即便自己真的爱了,也会让自己赶紧抽离!
有时候,否定自己的情绪,并非不是自己不爱了,而是不想在自己再次回到那个杀了像个小女生的自己,再一次重蹈覆辙地受伤。
眼睛离不开的身影,却硬硬的逼着自己闭上了双眼——
而另一个人不经意间再次进入了自己心房之时,出于自我防卫的意识,明明会在意,确实时刻提醒自己,再最快的时间里抹杀这一份爱意——
就这样吧,一个人挺好……
所以,感情这种东西,既然自己不能承受其中一切,索性就彻底得回避下去,不管其中的甜蜜与否,所带来的伤痛远远都要超过与其中的乐趣,所以——
因为胆怯,因为怕受伤,因为自己真的再一次伤不起了……
再者,自己也真正怕了感情这样的字眼,受一次伤就要伤经动骨若干,久久不能平复的悸动,伤口即便一次次的愈合,却不能想从前那样的坦然面对自己的心——
这样不稳定的因素综合而创立的的感情,又何来保险系数可言呢?
或有意觉得意外投机,就会留下一丝弥留之意,长期维系的不稳定感情,却未曾想过要给他一个正当的名分。
夜场,这里的男女仅仅只是为了满足一时的**而创立的场所,或许今夜的无尽缠绵,天一亮便是分隔两地的陌生人——
可是自己偏偏不应该,在这样错误的地方,用了真情……
逢场作戏,纸醉金迷,之时为了填补自己一时的空虚情感生活的的方式而已——
自己在感情上受挫不是一次两次的,自己早早就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再悲情所困了,所以才选择了用工作来麻痹自己的意识,即便是寂寞空虚之时,和朋友一般通过逛鸭店来打发无聊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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