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靖之带着部下跟随公爵麾下的高阶骑士冰剑绍尔,与公爵城堡里一半的兵力被编入了第一军团,抢先一步进驻到边境村里,依托防守。而另一个高阶骑士兵法家阿法隆则带着另一半的兵马,绕路前往硫磺湖,在那里设置狙击战场。
在行进中总能看到作为斥候使用的血鸦,它们是高阶骑士戈麦斯的耳目。虽然阿多斯喜欢在正面战场上交锋,但是也不反对属下的高阶骑士用自己的方法为自己提供情报。
冰剑绍尔是没有侦察的特殊能力的,为了避免自己的军队动向完全被对方掌握,只好降低行军速度隐蔽前进,并下令弓手们射击血鸦。
“伟大的冰剑绍尔阁下,我以一个尽职的下属身份提出建议,希望您能拔冗一听。”路靖之出于对自己安全的考虑,一定得帮温沙公爵打赢这场仗。
“说吧,骑士路靖之,我希望你的建议真的能对我们起到作用。”冰剑绍尔冷冷地回应道。
“阁下,我觉得我们有必要提高行军速度,这样才能在阿法隆阁下和他的部队到达硫磺湖之前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路靖之提议道。
冰剑绍尔冷笑道:“骑士大人,你好像忘了我们头上有血鸦天天在飞。”
路靖之道:“阁下,您的顾虑真的是很重要的,血鸦是敌方的侦察优势,对我们来说无异于是我们的黑夜他们的白天。但是我认为,既然他们拥有战场上的白天,我们至少可以拥有黑夜里的火把。”
冰剑绍尔的面色稍霁,道:“看来你不是一个蠢货,我亲爱的骑士,我想听听你说的火把是什么。”
路靖之奋然道:“既然敌军有血鸦侦察,我们也可以有斥候骑兵,这样我们可以把行军速度提高一倍。”
冰剑绍尔点头道:“这个办法我不是没想过,但是每一个骑士对我们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战斗力,我不想让骑士去冒险做侦骑。”
路靖之忙道:“可是我们还有扈从,他们也有自己的坐骑。”至少路靖之的两个扈从是有坐骑的,在冬天刚刚来临的时候,他就为自己的私属军队买到了坐骑和盔甲,而且坐骑是上好的战马,而不是慢吞吞的挽马。在这次出征中,无疑路靖之的私属军队是装备最好的。
“你的扈从我知道,”冰剑绍尔道:“他们以前都是城堡里的骑士,后来被驱逐了,直到遇上你,向你宣誓效忠后,又在边境村的上一次战斗里立了功。这才被获准生活在温沙大人的治下。他们的实力还是不错的,加上你给他们购买的装备,我相信你的私属军队甚至有独立突击敌军侧翼的实力。”
杀人诛心啊,看来就算是不以智力见长的亡灵族,进化成了高阶骑士之后,智力都已经到了不可小觑的程度了。如果冰剑绍尔向温沙公爵建议让自己带着私属军队去独自进攻,哪怕只是攻击对方的侧翼,简直就是死路一条。如果自己敢不去,那就是违抗军命,也是必死无疑的。难道是温沙公爵在忌惮自己?
路靖之用自己尚未变声的尖利童音叫道:“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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