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路过的人也只当这个小伙子神经有点问题,远远避开。
“切,我又不是什么病原体,一个个见着我都躲着走。”凤凌吐吐舌头,不过现在她比较像个精神病患者吧,除了一张略微清秀的脸之外貌似啥都没有,尤其是这张脸看起来比较像小白。
真是亏了。
凤凌想。
出来的时候光记得拿钱,剩下的什么都没拿,光有一袖子的钱没带吃的,跑个毛啊,早知道应该卷他几大包东西走的,现在这样,不得不又装一回无赖了。
真特么郁闷。
凤凌离开临凤已经两天了,现在正在清凝境内,又易了容,就算是韩炫萧站在她前面,凤凌也有把握他认不出来她,当然,这次吸取了教训,她做了隐形眼镜,直接给眼睛换颜色了。
就不信了,这样还有人能够找得到我!凤凌美滋滋的盘算着。
凤凌有随身带点粮食的习惯,这是开始做杀手的时候保留的习惯,一般都是水果,又能充饥又能解渴,而凤凌逃了掏袖子,还真让她找到了存货,磕巴磕巴吃了一路,现在还没有看到大一点的城市。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凤凌觉得自己有还没等到了清凝,就在半路上被饿死的可能。
钱再好,也不能当饭吃啊。
匆忙出来,又害怕被人认出来,凤凌的准备功夫做的不是很到位,但是凤凌不害怕,脑子就是要拿来用的,既然这样,那就用脑袋干活吧,于是凤凌做了——保镖。
凤凌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跟在大部队边上,郁闷的望着天,一脸悲愤。
要不要这么狠,竟然只有这个商队是通往京城的,人家不收钱,只收保镖,凤凌觉得自己的武功应该也是能勉强当个保镖的,只好跟着这个商队走。等到了城池之后,自己肯定立马跑人,这也是事先说好的条件,对方也同意了。
千万别给她出乱子啊。
想什么来什么,这么一想,果然出乱子了。
也不知道这个商队运送的是什么,找的都是偏僻的小路行进,虽然景色不错,不过沿途的危险性大大增加,就凤凌知道的,已经有三波强盗瞄上了这里的货物,在不远之后跟着,随时会趁人不备就开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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