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晚清之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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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晚清之谁与争锋_最新章节第九百五十七章 《柏林条约》



    第三条款,普鲁士同意每年接收华夏帝国总人数不低于六百人的留学生,其中五十人为军事留学生,华夏帝国同意普鲁士向中国派遣同样数量的军事留学生,并且建立军事交流制度;

    第四条款,华夏帝国邀请普鲁士商界精英前往中国进行投资建厂,中国愿意提供为期三年的税收减免措施;普鲁士同样欢迎华夏帝国商人来普鲁士投资,同样享有税收减免的优惠措施;

    第五条款,应华夏帝国邀请,普鲁士王国向华夏帝国分三批派遣不低于六百人工程师与教师支援华夏帝国建立西洋教育体系,华夏帝国向来华人才提供丰厚的薪资回报;

    第六条款,普鲁士投资两百万英镑比且拿出成熟的铁路技术,与华夏民国政府合作建设从北京到上海以及从大同到丰宁两条铁路线路,总长度三千公里,总投资五百万英镑,铁路建成后,普鲁士享有收益五成份额的三十年收益期,三十年后,铁路归华夏帝国所有;

    第七条款,华夏帝国优先向普鲁士采购采矿、化工、机械制造等领域的基础工业设备;

    第八条款,普鲁士与华夏帝国愿意开放两国所有港口进行平等商业贸易,所征税收不得超过任何第三方国家承担的水平;

    第九条款,华夏帝国与普鲁士王国在国际重大问题上采取统一的政治外交立场,互相扶持;

    ……

    一个庞大的《中普柏林合作条约》,最终达成了一致,石达开与俾斯麦在各自的文书上签订了自己的名字。

    可以说,这是一个互利的局面,普鲁士得到了梦寐以求的重机枪武器,可以列装部队,得到了投资收益,同时,还能够开拓中国的市场,而华夏帝国则是得到了巨额的贸易利润,渴求的装备、技术、工程师,甚至还有巨额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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