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东京的一眼偶遇后,两年过去,小少年长得更标志了,小身板倒是完全长开了,两年怎么又长了那么多了,还挺能长,有185cm了吧。他也看到了我,就和其他人打了招呼后直接坐到了我对面的空位上,这让我一阵紧张。是还记得我吗?离我转学也有几年了,发育期也过了,模样都大变样了。要是现在叫出我的名字,我不是要遭受周边这几位超八卦的女人连盘询问。
但这厮坐下来后却没有像我想的那样跟我打招呼,简单的做了一下自我介绍,就和其他几位男士聊了起来。额,是真不认识我?!那还好,心虚的松了口气,但心里却莫名的有点难受,臭小子把老姐忘了,NND!被人遗忘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的么。
听着这厮的嗓音,完全没有了公鸭嗓子难听之极的感觉,而是变成了有点低沉但音质还挺好听的那种。这厮去当个播音员也不错。
本来就想来蹭口饭吃吃的,结果吃的那个不爽,特别是看对面的那人吃的那个文雅,那个悠然自得,姐我特不爽,连带着胃口也不佳。
吃完饭他们正讨论去哪玩,实在玩不下去了,就以累为由,不管萝拉用多利的利剑瞪穿我几百几千回,还是推辞提早回去了。
走在大街上,人来人往,走过的每个人身边都有伴,或是家人,或是朋友,都是欢声笑语,在看看自己,那份孤独感随之而来,那么强烈。两年没有回家了,动不动就转学,身边都没有一个真正能懂自己,能随时互相倾诉的朋友。这重生算不算又是个失败呢?
脚走的疼了,就走到一个公园里,坐在长椅上,脱下鞋,开始揉起脚来。忽然一个人站在我前面,挡住了哪本就不亮的路灯,一个激灵,□犯!!
“啊!!!”一边喊一边拿脚当武器,用全身力气往那人的下半身踹去。
“哦!!!”这不是我的声音,自然是被我踢中要害的男人发出的。那人弯下了腰,两只手护住裆部,动作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
“叫你在做害人的事!!”说完拎起鞋子就准备跑。
“别……走,嬅嬅。”那人艰难的说着。
跑了两步,听到熟悉的两个字后,果断转身,但还是很犹豫的问道: “你叫我什么?”不会是苏为这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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