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苏听闻后,点头。
抬眼,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天茫茫,地茫茫的。
辽阔到你心也宽了不少,他是释然的笑,“朝歌,我已经不在意了,过去已经过去了。”
“他是我兄长,同胞生的亲兄弟,血水之情,怎么可以轻易抹去呢”
因为双生子,他作为“祸”的代名词,被冷落,被遗弃。甚至装疯卖傻,来苟且偷生。
就像朝歌所说的,过去是阴霾,那么明天是晴天。
他应该拽住以后的明天,不是么
抓住她的手,一同拉着马缰绳,调皮偷亲她雪白的脖颈。
偷亲一下还不够,左右各一个,明显是意犹未尽。
朝歌想开口骂,这还能专心赶路么
然,抬起视线,望他乐开了花的笑容。
该是怎样的心情,会有这般清澈的眼底,绽开如花的唇瓣。这份美好,朝歌当然不忍泼灭。
于是,任由他去了。
终于知道,什么叫给点颜色,能开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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