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脑对他唯一的用处,不过是让他变得更兴奋罢了,现在他就很兴奋。试问,一个防守球员想要快速成名的方法是什么?肯定是防住联盟里的超级得分手,比如最具代表性的科比。而肖恩巴蒂尔与阿泰斯特也都是因为限制砍分如切菜的科比,得以出名。
而尽管丁墨安如今只是一个新秀,但这个新秀实在是收获太多关注。先前丁墨安事件,之后超越乔丹大学赛季场均得分记录,被誉为超越神的男人,随后成为op,带领老虎队夺冠,甚至有拒绝了公牛队状元签的壮举。
可以说,丁墨安尽管没有打过一场nba正赛,可是人气,乃至在名字的知名度上,还有超过联盟许多超级巨星。这样有名气的人,站在阿泰斯特面前,阿泰斯特哪能不兴奋,因为他只要把丁墨安防得像是撞到一堵墙那般,明天出现在报纸头条的,绝对是他!
因此先前一肘破坏了高位策应的阿泰斯特,又设立了新目标,抢断或是封盖丁墨安一次!
在他看来,丁墨安无球都无法摆脱自己,何况是持球的情况下,对于丁墨安自己送上来找死的行为,阿泰斯特表示乐意之至。
不过没等他继续遐想,看着计时器时间来到十秒的丁墨安,双手抓球向右侧摆动球,同时右脚踏出,拉开与阿泰斯特的距离。而阿泰斯特自然不可能再像丁墨安无球时那般,可以整个人扑在丁墨安身上,在丁墨安的试探步下,亦是向后退开小步距离。
这个距离最为保险,即使丁墨安速度再快,也不可能短时间绕开身材高大,且手臂手掌宽长的阿泰斯特。而丁墨安自然也是知道,于是逼迫阿泰斯特向后退却一步的同时,丁墨安猛地持球,一双长臂如捞月般垂下,篮球在两臂之间,来回摆动。
本章已加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