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大概是亨利……嗯,我已经记不得是几世在位的时候。我被天主教的红衣主教捉到,他们以耶稣裹尸布将我的身体罩住,令我完全没法变成血雾离开,然后他们将我钉在圣保罗大教堂的十字架上,以裁决异教徒的圣火将我烧成灰烬,而且用圣徒的银餐刀,插入我的心脏中。我被烧得彻底灰飞烟灭,但是我依旧是在50年后,继续在混沌中醒来,转世重生!”血魔始祖诡笑,笑得很是猖狂,肆无忌惮,“你瞧,任何的法子都根本无法要我的命,所以你就别痴心妄想可以杀死我了。跟那些剑仙、和尚、主教和骑士比,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名小卒罢了,如果不是赵烈在庇佑你,我早就将您碾成肉酱!”
“凭你,也配来威胁我?”血魔始祖不屑地反问。
我淡淡笑笑,却是收敛所有怒意,只是平静地看向他:“你的元神分身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个,我们就将杀一个!而且,时代变了,血魔始祖大人。以前你们能够想象,我们居然用这种价格低廉的化学药剂,就能令你来势汹汹的血魔大军,全部变成软脚虾吗?”
我举起一罐硼酸,笑得肆无忌惮。
血魔始祖的脸色瞬间为之扭曲,怒火熊熊:“那是什么?”
“我会蠢到告诉你吗?”我笑了笑,“但还是可以友情提示你一下,这些药剂的成本真的非常廉价,全世界都可以普及。到时候,任何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都可以用玩具水枪,将你们血魔变成废物!”
血魔暴怒,咆哮连连,显然这才是他心中最大的隐患,也是他之所以不顾一切来袭的缘由。
“时代变了。”我第二遍地重复这句话,告诉他,“你们以为能够肆无忌惮地猖狂和为虐,可惜,现在这个时代,任何东西在解剖刀和显微镜下,都会原形毕露,然后经过经年累月的研究,总归能够找出你们的破绽,然后找到你们的软肋和致命弱点。想想吧,血魔们,从你们曝光,到生物学家们拿出成果,才过去多久啊?”
血魔始祖脸色阴鸷,宛如黑锅。
见他吃瘪,我就放心了,继续笑了笑,道:“你自诩能够万无一失的元神分身,或许,我们也能够找出法子来针对,找到其余分身的下落,将其一一歼灭!你难道以为我们就会完全没有法子吗?”
“王晓!!!”血魔始祖终于是被彻底的激怒,脸上蒸腾起狂暴如海啸的滔天愤怒,森然宣言,“你的头颅,将会成为我的私人收藏品之一,以十万血海的名义起誓!!!”
我却是冷哼道:“你会后悔野心勃勃地在这座城市中疯狂杀人的,我们一定会将所有血魔驱逐。”
事已至此,我们双方早就没有转圜余地,实际上,我们本来也就是没法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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