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哪吒同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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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哪吒同居的日子_最新章节第256章 暗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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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就是张颖吗?”红孩儿坐在沙发上面问道。

    “嗯,就是我们这次行动主要针对的对象。”杨戬点了点头。

    “本来以为我们城市的情况会更复杂一些,看来这个城市只有一个龙头,就是张颖了。”邱源若有所思地说道。

    “是吗?我本来以为在我们的治理下已经没有这种烟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了……”张茜茜略有不满地说道。

    邱源无奈地耸耸肩。

    张茜茜这一点上面的想法过于放松了,完全不像一个从事了多年缉毒警和刑警的想法。

    在我国,并没有烟社会,只有烟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这里要说一句,这并不是为了粉饰太平,而是确定的事实。烟社会和烟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是有区别的,最主要的区别是看能不能对一个地区的政局产生影响。能在太岁头上动土的,才敢称烟社会,只在太岁脚下动土的,称为烟社会性质的犯罪。,自从“三湾改编”开始,一直坚持“枪杆子里出政权”,我国最基层的“太岁”就是县委书记,县委书记毋庸置疑是党员,他的任免与前程,是由烟老大决定还是白老大决定?

    听说民主国家当“太岁”不是由“太岁”的领导定的,而是由“太岁”的“选民”定的。但是在烟社会的影响下,选民真的能够用心投出自己希望登台的候选人的吗?而且当选之后天下就没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了吗?听说法治国家美利坚,建国至今位总统,被刺杀的有6位,而且每次的刺客不是精神病就是精神病,从来没有幕后烟手,神奇吧?

    其实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作何解释很好理解。世界上有很多国家,每个国家的国情不一样,基于国情形成的制度也不一样。在一些法治程度高的国家,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及权力,这样的国家可能存在一些群体,无法无天,危害社会。而社会的管理者难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其进行打击;且在打击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诉讼程序,时常难以搜集足够的证据,这样令社会管理者头痛却又无可奈何的违法犯罪群体,才能够称之为烟社会。在另一些法治程度没这么高的国家,拥有至高无上地位及权利的并不是法律,而可能是个人;可能是宗教;可能是执政党;可能是政治。这样的国家里,如果存在一些群体,无法无天,危害社会。那么社会的管理者是能够立即对其进行打击,而不会被自己所制定的法条及诉讼程序所桎梏。因此不可能产生能让社会管理者无可奈何的违法犯罪群体。如果有类似的,仅仅是因为动静太小,在“太岁”脚下的犄角旮旯里,社会管理者一时没有发现而已。那么这类群体还能叫做烟社会吗?显然不能。这类犯罪得有个名字吧,干脆就叫烟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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