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没错,我在来的路上已经交代过大圣要拍摄“抓捕”行动的整个过程,尤其是姜南骅轶的镜头要给特写,当然,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对于这件事情,我已经交代过大圣绝对不能露出马脚,当我发现姜南骅轶走到我面前却瞪着我身后的大圣的时候,我明白了一切……有些忐忑地看着姜南骅轶,生怕他提出“不许放在杂志上”等诸如此类的要求。
姜南骅轶十分体贴地把女人扶进我身后的车里,待其坐定后,只是默默地钻了进去,对我和大圣的行为并没有进行任何评价,而于我,只是觉得这一切都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宁静,黑暗前的黎明(我没有打错),觉得四周都弥漫着一种低气压。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到郝仁身上,郝仁这个“热狗”此时正在和姜虎交流着育儿经,顾不上处境异常艰难的我。于是,我产生了一种想法……你丫生娃没我成吗?你一个人生得出来吗?你现在就要娃不要我了?
多方评估之后,我决定还是强制性地让郝仁隔在我和姜南骅轶之间,以免发生血案,又鉴于导致血案发生的“凶器”其实是大圣的手机,此时正在大圣手上,所以,我毅然决然地把大圣安排在副驾驶(也就是姜虎旁边)的位置上。以免姜南骅轶一时忍不住,对他下手。(我怎么会承认自己是怕坐在姜虎旁边会忍不住对其下手,以报自己被“羞辱”之仇,血溅警车。)好啦,反正坐次就这么定了,待众人坐定,车子也畅通无阻地在大路上行驶,姜大队长又开始活跃气氛……
“欧小姐,你怎么在抖?是不是冷?像这种体格……”你妹!你就逼着我揍你吧!我张张嘴,幽怨地看看郝仁,把脸埋进他的怀里,热狗,让我暖一下!姜南骅轶顿时心花怒放,心情大好,甚至还得意地抖了抖脚,以表自己的心情不错,大概也就是和我一样遵守“我若不好,你甭想好”的原则的矫情人士。
算了,算了,通过调侃我的方式能够成功保住大圣的手机,我的卖点,这点小插曲就算不得什么,总体来说,我的忍耐程度还是极高的。尽管身材问题是我此生的硬伤,但也不意味着我会骂着“马南戈壁”然后问候姜虎他全家人民,从我本人的角度来说,当一只狗咬了我,我是绝对不会咬回去的。(当然,我不是说警察叔叔是狗啊!小朋友千万不要误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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