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匈奴,耳环说是奴隶的标志。他想着,人这一出生,无论是贫贱富贵,都是要做奴隶的。奴隶属于奴隶主,而奴隶主臣服于自己的欲望。哪怕就如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觉兰台,号称“公主中的公主”,不是也为了爱情,心甘情愿的出卖自己的一切。
飞蛾扑向火的一瞬,虽然蠢得让人牙疼,但是绝对是很快乐的。
于是,他问她说:“你有没有耳环?”。
他想戴上她的耳环,成为她一个人的奴隶。
可惜,她没有耳环,他有点失望,但是又很快就开心起来了。反正她在他的地盘上去,又飞不走,日久天长了,总是又机会的。他要把她带回自己的王帐去,每天都只能看见他,只能和他讲话,这样她就不会爱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了。
梦每每到了此处,便醒了。
冒顿觉得,自己很可能是上个月听一个曲子听多了。那是一个拉掉牙的故事,但是草原上的人都喜欢看。说的是有一个勇敢的猎手,在山上看到了一只漂亮的白鹿,就追着那只白鹿到了雪上面。他的箭射伤了那白鹿的右脚,白鹿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很是美丽的仙女。猎手爱上了仙女,希望能跟仙女在一起。仙女同意了,但是说,两年之后,她就会离开这里,重新回到天上去。
后来,这小伙子就傻呵呵的带着仙女下山了。他认为,只要自己肯努力讨心上人的欢喜,心上人就一定会感动,不再离开。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了,猎手对妻子非常好。只要她乐意展演一笑,猎手就算是悬崖峭壁上的花朵都会去给她摘下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猎手竟然就忘记了仙女曾经说过的话。有一天他打完猎物,回到家中,却发现仙女已经不在帐篷里面了。原来两年之期已经到了。他们日常用的那块地毯上面,绣着刚好七百三十朵小花,每朵小花,就代表着他和她呆在一起的一天。
猎手急急的追了出去。他觉得自己如果再到第一次遇到仙女的那个地方去,就一定会找到自己心爱的人。他不顾一切的爬到山上去,可是四下都是皑皑的白雪。他一次又一次的呼唤爱人的名字,可是她却并不作答。他并不放弃,还是在那里痴痴的等着。最终,他立在雪地里面,被活活冻死了。
草原上的姑娘们特别喜欢这个故事,有事儿没事儿的就唱上两句,给母羊挤羊奶的时候会唱,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会唱,心情好的时候会唱,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唱。冒顿就算是再窝里横,也不能居住人家小姑娘唱歌。所以这段曲子他一天至少能零零碎碎的听上个七八遍。
估计就是这脑残的故事听到太多了,他竟然就以为自己是那个爱的死去活来的主角了。想想看,喜欢一个人,简直就是要多麻烦,就有多麻烦。这事儿还是得学他那没良心的老子,老婆娶几百个没问题,在外面藏着几百个没有名分的也没问题。唯独就是别真把一个人放在心尖上。要是真有那么一天,要不就一把刀子,把自己脖子抹了,要不就直接把那心上人的脖子抹了。总是好过两个人呆在一起引来的无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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