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贼人正专心致志的做那见不得人的勾当,谋算着进去后用湿布按住那富商的脸,让他既可闭气而亡。然后再进侧面的厢房,把金银细软都偷出来。富商那同来的小厮也不能留着,一并杀了,把尸身拖到外面胡乱掩埋。等明天一早,就假做送洗脸水进去,发现富商突然暴毙,先闹将起来。然后胡乱编造几句话,把这事儿都推到富商随行的小厮身上,自己趁着乱,赶紧带着细软逃脱。
他这主意打得甚好,只是下手时要快一些,万一被人瞧见就麻烦了。于是,他很是专心致志的吹啊吹啊,吹啊吹啊,每吹一下,就觉得那那口箱子里的黄金白银离着他越来越近……
就在这时,什么尖尖的、冰冰凉凉的东西刮着他的脖颈。他心里一凉,想着估摸着是被店主发现了。
他大叫一声,“糟糕”。店主人虽好,但一向最容不得伙计手脚不干净,一旦发现了就要送到市集里的衙门口去,狠狠地打上四十板子,然后连人着被褥子一块从客栈的正门扔出去,以儆效尤。
一般敢做贼的,都略有点心机胆识,他一面想着如何向那个老好人店主求饶,如何趁机把藏在靴子里的刀子掏出来,趁着磕头的功夫,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大不了最后,把这两条人命,一起嫁祸到那富商的小厮身上便是了。
他打好注意,赶紧用手在舌头上蘸了点口水,抹在眼角处,只装作是痛哭流涕、迫不得已。
一转头,却看见一个幽蓝色的影子,一个女鬼身材颀长,披头散发,脸上的肌肉却早已腐烂,一只眼珠子垂在脸的正中间,还在不住的滴血。这女鬼怀里还抱着一只冒着绿光的九尾猫妖,那猫妖的眼睛是极为妖异的琥珀色,在夜光下看来,仿佛能吸食人的精魂一般。
他一条腿弓着,一条腿半跪着,颤颤悠悠的握着刀子,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给自己烧个香还是烧个纸钱。
常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所以说,老话儿总是有道理的。
但凡事儿要积极,要乐观啊,老话不是还说了,“鬼啊,也怕恶人”。于是,作为一个称职的恶人,他灰常坚定的做足了全套,首先是尖叫了一嗓子,然后是白眼儿一番,最后才晕了过去。
阿狸嫌弃的用手捂住鼻子,咦,看来这人还尿了呢,真是讨厌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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