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彤彤,再见。”周怡宝说着,紧紧的握了握温彤彤的手。
“傻瓜,到时电话联系。”温彤彤温温柔柔的说着,挽起了王邵的胳膊。
周怡宝点点头,挥了挥手。
目送着温彤彤,才想起来连亦琛一直站在旁边。
连亦琛说着:“你可以像温彤彤一样挽着我吗”
“诶,干嘛”
“人家是男女朋友,我们可是。即将成为小夫妻呢。”
“距离产生美。”
“美你个头”连亦琛敲了周怡宝的脑门一下,握起了周怡宝的手,认真的说着,“不许松开哦,要这样紧紧握着才行。”
周怡宝看着连亦琛认真的表情,忽然愣愣的笑了。
她曾经在十六七岁的时候,看到有人牵着手走过大街小巷,那个时候,她是那样的羡慕。不管刮风下雨,总是会看到不离不弃的一对。她还见过,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再过马路的时候,老爷爷一直小心翼翼的牵着老奶奶的手。
如果牵手了,能牵一辈子,可真好。
曾经有过的少女的无数幻想,今天终于轮到了自己亲身上阵。
这不是他第一次牵她的手。
在他接她出百草村的时候,她就已经感受过他掌心的温度。
周怡宝并没有遇到那群先前遇到的千金,想来她们从别的出口出去了。连亦琛给她挑了一条白色和一条蓝色的裙子,她穿在身上试了试,不张扬,也不显山露水,刚刚好,微微的衬出她玲珑线条的身子。
买完了衣服。
连亦琛便带着周怡宝驱车,去了一家精神病院。这家医院,是私立的,环境比公立的医院,好的多。连亦琛说,每个病人都有专职的陪护护士,周怡宝就知道医药费肯定价值不菲了。
周怡宝心里想着,这样一来,她欠了他的,更多了。
她有时候觉得自己特别奇怪,吵着闹着要出去工作,结果只做了小半个月,溜回了家中。自从辞职以后,陆弋阳给她发过短信,说是要将这小半个月的工资亲自交给她,她最终没有回复短信。她很感谢陆弋阳给了她一席之地,并没有因为她掰过他的胳膊斤斤计较,然而,是她自己,最终打了退堂鼓。
她想了很久自己为什么辞职,并不是因为李蓉蓉的缘故,而是,因为连亦琛不喜欢。明明想要保持距离,想要还给他欠了他的,却还是纠缠在一起,无法逃离。甚至越靠越近,甚至因为他的不喜欢,而最终离开了她和社会最后的一点联系。
她从来没有问过连亦琛,他希望将来的太太是个什么样子,工作,还是不工作,大抵,连亦琛是不希望太太出去工作的。
她这个人没什么爱好,不像其它的千金小姐,富太太一样,喜欢打麻将,一旦不打麻将,就心痒难耐。打麻将,是她最最没有消遣了,其中一种消遣方式,虽然,她曾经在京城里打麻将,打出了名号,却不代表,她热衷于打麻将。
她也不喜欢逛街,不喜欢买漂亮衣服。她在国外上学的时候,医学院的姑娘们,不管是国内的留学生,还是外国学生,都邀过她逛街,她推辞了很多次,少数的几次,一踏上逛街的路,她就开始哈欠连天,她被人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哪有女孩子不喜欢逛街,不喜欢买衣服,却热衷于把自己关在研究室里,和导师“疯子博士”天天搞学术研究的大学几年间,大家说她,周小姐,不是在研究室,就是在去研究室的路上,她走路在看书,吃饭在看书,有时候还会抱着书睡觉。
她和宅女的生活差不多,宅女号称居里夫人,而她呢,不在寝室,就在研究室,几乎终日不见阳光。所以她的皮肤,挺白的。
吸血鬼很白,知道为什么吗你几百年不晒太阳试试。
一想起自己还在上学时候的事情,仿佛,就在昨天发生的一样。她一点都不觉得她的导师是个疯子,虽然他带着黑色的大眼睛几乎要把整张脸给遮起来,虽然他每天头发乱糟糟的就像是鸟窝,虽然他的身上永远都揣着无数支笔和便利条,现在想起来,她真是非常的怀念一起搞学术研究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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