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那是怎样的一匹宝马良驹啊!
全身乌黑发亮的毛发没有一根杂毛,四肢矫健看起来比之赤兔马也不逞多让,马首两只精光闪烁的眸子更是令人觉得此马不同凡响。
“文和,那匹马是什么来历?”洪翔待贾诩来到身前,第一句话便如此问道。
“就知道大哥你会这么问。”贾诩轻笑道,“此马乃是原韩遂的坐驾,名作‘绝影’,乃是仅次于赤兔马的举世罕见的宝马良驹。若非韩遂被生擒,此马也不会落到咱们手中。这次我将韩遂等人带来金城,寻思着大哥一定喜欢此马,所以便将其也一并捎带过来了。”
“好,好,好。”洪翔抚掌笑道,“我正愁着拿什么赏赐给你呢,就将这绝影马送你当作平定西北的奖励吧。”
“这怎么使得。”贾诩连忙推辞道,“我非马上战将,大哥还是将它赏赐给更需要的人吧。”
洪翔摇头道:“这你就说得不对了。文和,你可是我这边最重要的人,日后少不了跟我四处奔走乃至上战场,若没有这么一匹好马相随,让我如何放心得下。更何况,你也知道,我的赤兔马速度极快,如果需要的话,他日千里奔赴某地时,你无宝马傍身,该如何与我同行呢?总不能咱们二人骑一匹马吧。呵呵。”
贾诩见洪翔所言有理,只得点头道:“既如此,那就多谢大哥了。”
他见识不凡,自然知道这绝影的价值到底有多高。如此宝马良驹,若是换做他人,即便是暂时没用,恐怕也是宁肯养着留作备用,也不舍得将其送与旁人。
“你我兄弟,何必如此客气。”洪翔满不在乎地道。
贾诩目光忽然落在了洪翔的领口处,只见一只雪白的小家伙露着脑袋好奇地四处打量着,不由好奇道:“大哥,你怀里的是……”
“哈哈,忘了给你介绍了,这是我追击羌人时在半路捡到的雪狼王的幼崽。昨晚它刚刚睁开眼睛,估计是把我当作亲人了,粘着我不肯离开,没办法,我只好把它带在身上了。”洪翔略带得意地道。
随后,他便向贾诩简单说了说当日追击羌人的情景和后来发生的事情。当然,龙纹变身对付左慈的事情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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