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回到娘家,就迫不及待地想到吃肉。
别看陈国樑媳妇冲动,冯美凤只交代过不能把陈淑珍怀孕的事说出去,可苏秀芳又不是外人,冯美凤就是知道了,也不好说她什么。
其实陈国樑媳妇的心不坏,她是看陈淑珍不顺眼,可对她肚子的那块肉没有意见,毕竟是一条人命,看在孩子的份上,对陈淑珍回娘家养胎生产,也就没说什么。可问题是,陈淑珍张口说要吃肉,闭嘴就想吃鱼,她回来不到两天,陈国栋跟陈国樑兄弟就各自跑了一趟河边捕鱼。
啥?不是已经分家了吗?陈淑珍想吃肉吃鱼的,也应该由陈秋生老两口来应付?毕竟想吃鱼的又不是陈秋生夫妻。
然而事实却是分家了不假,可还住一块,身为孝顺的儿子,兄弟两个说啥也不能看着上了年纪的陈秋生去捞鱼。
吃鱼没问题,河里就有,无非就是费点功夫,不花钱爱要多少有多少,可吃肉事就大了,不年不节的,村里哪有要杀猪的?想吃肉就要特意去城里花钱买,肉是一块钱一斤,再加上来回坐客车的一块四毛钱,便是只买半斤的肉,就快要两块钱了,真当他们家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咋说花的是他们的钱呢?还不是陈秋生夫妻手里的钱老在就在陈淑珍身上败光了,老两口现在手里的钱,是三个儿子平日子孝敬的,再说陈淑珍半句没提过今后的伙食费。王家有没有给陈淑芬钱,陈国樑媳妇是不知道,可她知道陈淑珍是没有给的。
陈国樑媳妇说得义愤填膺,苏秀芳见一旁的陈国栋媳妇不吱声,却点着头认同妯娌的话,心想,陈淑珍怕是再一次开罪了这妯娌俩,她不是该夸对方作死的速度太快了?
好在陈秋生这回没有犯糊涂,闺女想吃鱼可以,但这肉就不行了,反正是不会特意为了陈淑珍一个人去买肉。
只是他拎得清,冯美凤却没有这个觉悟。
今天一早陈淑芬闻着鱼腥味,止不住地吐,最后虚弱地躺在炕上,还不忘记表达她那想吃肉的心思,听到这,苏秀芳忍不住想,陈淑珍是真不舒服,还是馋肉假装不舒服?怕是除了她自己,就没有人知道,毕竟孕妇有孕吐是正常的反应。
在陈国樑媳妇是主说,陈国栋媳妇在旁补充地说话声中,苏秀芳正想着冯美凤咋了?莫非她去买肉了?陈国樑媳妇突然不说话了,苏秀芳疑惑地抬头看了过去。
见苏秀芳看了过来,陈国樑媳妇撇了撇嘴,“妈让我问你家要块肉?”那个“要”字,她咬得特别的重,毕竟冯美凤没有给她钱,想让她出钱买,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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