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此派出所的审讯室里和看守所里大多要收缴腰带鞋带等物,因为这些都可能回作为上吊的工具,其实就是毛巾也能勒死人。而且这一切高度不限,我认识有一位长者就是因为想不开,吊死在了门把手上。套住脖子,坐在地下,往下一出溜,人就已经失去抵抗力了。在这里老鬼提醒诸位,千万不要用绳子套住别人脖子开玩笑,甭管是佯装还是吓唬别人,因为这很可能会在一不小心间要了他人的命。
当然说到看守所或者在派出所充当临时看押作用的审讯室中,要收缴这些可以勒死人吊死人的东西这一点也不能一概而论,看守所严一些,派出所则不是必然,要分情况。比如我曾经的因为各种各样原因的一日或两日游就没有被收去,是因为我没有犯罪动机,也没有过度悲伤和过激行为,犯不上自杀或者杀人,故此此事也得因人而异。
普及知识说完了,我们再度回到案子本身。我的跟在段宏身后,活像个刚来的协警,我们走入了案发现场,吊死的人面目十分恐怖,当然也不是各个都舌头露在外面,但一旦吐了舌头,那肌肉松弛后舌头会拉的极长,令人难以置信。若是闭口的则是面呈淡淡的黑紫色,眼睛环睁好似眼珠子都要冲出眼眶一般,只不过瞳孔扩大失去了生灵的光彩。有的还会大小便失禁,顺着裤腿留下来,弄的一地污浊。
男生吊死在上面,大致就是我上述所说的样貌,若是常人看到自然觉得吓人,但我见过的尸体也不止这一具了,有的比这个还要恐怖,况且有人陪着自然没觉得有多么恐怖。段宏进行拍照后又给上面打了电话,这才进入了现场。我没有跟进去,害怕现场留下我的指纹和脚印,到时候说不清道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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