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西餐厅之后,坐在车里,林晓晓拿出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
“喂,大姐头。”
接电话的就是原主的小弟,陈威。
陈威的身高与体重完成正比,一米六八的身高,一百六十八斤的体重,看起来就是一个小圆球。家里是做贸易生意的。初中的时候经常被人欺负,有一次原主刚好经过,帮了他一次。他就一直死心塌地地跟在原主的身后做小弟了。
“胖墩,程旭在哪?今晚帮我把他叫出来,我要一洗昨晚的耻辱。”林晓晓说道。
因为陈威从小就长得胖,所以林晓晓一直喊他胖墩。
程旭就是昨天晚上赢了原主那台跑车的人。与他们这些富二代不同,程旭是正经的官二代。母亲是m市刚上任的市长,父亲是商人,在城旭小的时候就车祸去世了,所以程旭一直跟着自己的母亲长大。一个月前,程旭的母亲空降m市当市长,程旭也跟着转学过来。这些都是消息灵通的陈威告诉她的。
“不会吧,大姐头,你还要比啊?”陈威很是惊讶的声音传来。
“不要涨他人的志气,没自己的威风。比不比是我的事,你只要把他叫出来就可以了,今天晚上八点,老地方见。”
说话,林晓晓直接挂了电话。
虽然输的人是已经归西的原主,但是这个身体已经属于她,玄狐一族现任族长林晓晓。从来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哪能让别人骑在她头上?不管如何,也一定要把那辆车赢回来。不但是为了原主,也是为了现在的自己。那可不是车子的问题,是面子的问题。
打完电话后,林晓晓直接去买衣服鞋子去了。家里那些华而不实,鲜艳无比的衣服还真不符合她的口味。
现在的这具身体很青涩,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方面,都不是性感妖娆型的。浓妆艳抹,穿着过于性感,只会掩盖了自身灵气精致的一面。狐妖对于自己的容貌气质方面是最注重的,绝不允许自己的身上留下一点点的瑕疵。所以,林晓晓决定把家里的衣服鞋子部都换掉。适合自己的,才是对好的,要不然就会给人一种违和感,不伦不类。
部东西都买好后,回到家,已经晚上六点半了。等了半个小时,林振国也回来了。
在福伯的微笑下,很温馨地吃着晚餐。
吃过晚餐后,林振国告诉林晓晓可能要去外地几天。
“要去哪里?”林晓晓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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