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_最新章节第2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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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24时替换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陆凤揩揩鼻子, 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 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凤, 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 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凤的朋友都知道, 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 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凤, 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 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凤你也有今。” 陆凤只是苦笑, 这时候, 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 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 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 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 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 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罗地,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能与白云城主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再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中穿过去。 那是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路过的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上的仙女。 陆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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