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 陆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陆凤像是活吞了一只癞蛤蟆。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陆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这种混账话。 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邪不胜正也好,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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