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个头。”
黄菲羽听了这句话,脸上的笑意没了,反而有点郁闷。
但这点郁闷的表情很快不翼而飞,又道:“不说这个,现在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现在写到六十多万字了吧。但就是写得手都痛了,痛不欲生。”
林凡道。
“切,你这叫得了便宜还卖乖。你想想像你这样大的学生谁敢夸口写小说还出版的,你呀,痛一点你就知足吧。”
黄菲羽道。
对于写小说这事儿,林凡真的一点卖弄的意思也没有。
因为他知道现在中国也有两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家伙过多两三年就会声名鹊起,一个叫做“韩寒”,一个叫做“郭敬明”。这两个家伙在他重生前就已经混得风生水起——出书、拍电影,成功地从文艺圈跑进了娱乐圈,大把大把的钱往怀里捞。
林凡自认在写东西这方面的天赋比不上这两个家伙。而且他在这方面的本钱也就比别人多了一点点子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
不过他也没有因此妄自菲薄。
因为写小说这件事本来就是不是最拿手的东西。
他的优势在于他比别人多了十年前的前瞻的目光。所以真要比起来,他觉得自己以后未必会混得比上面那两个人要差,甚至说要超过他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这只是后话。网络小说这东西虽然远远还没到混饭吃的时候,但这并阻止不了林凡在这里赚上第一桶金。
这一点,林凡自然不会对任何人说起。
所以,对于黄菲羽带着些许羡慕的夸赞,林凡虽然有点受用,但远远还没有到尾巴翘起来的程度。
小礼堂离办公室不远,只是几分钟的时间,林凡就跟着黄菲羽来到了她的办公室。
只见来到她的办公桌前,林凡意外地在她的桌面上发现了一束红彤彤的玫瑰花。
不过黄菲羽看到这束玫瑰花却是一点欢喜的神情也没有,厌恶地将她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去。
这时,同办公室里还有另外几个老师在。
其中一个教初二的中年女老师语带欣羡地道:“哎呀,小羽,多可惜的,又将玫瑰花扔了。人家一片好心,太浪费了。”
黄菲羽不以为意地道:“哎,送我这花用不能吃,又占地方。送给您您又不要,我有什么办法?”
只见那老师道:“其实我看小胡人也不错啊,人长得靓仔,家里又有钱,小羽真的不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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