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面甲、护吼甲!相互检查装备,不要出现任何瑕疵!”
“咚咚咚!”
鼓声再一次响起来,旁随着的还有那蹩脚的“游击队之歌!”
战兵的脸色开始发白,但他们还是以最快的速度集合在一起。
“选锋营!”
空场上,选锋营的士兵已经拍好了队形。与普通的埔山军不同,他们的有自己的军服,就是那个略带着一点点绿色的田野灰。
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长筒马靴,油光蹭亮的只能勾起所有人的羡慕。
但最关键的还是那些袖标、勋章。外形设计十分精美,连那些小娘子都表示妒忌。而且只要有一条就是十亩土地,让人不禁眼红啊!
“咚咚咚!”
选锋营的有自己的鼓手、乐队。手里的家伙事,那都是镀了银的,亮晃晃的让人眼花缭乱。
“嘀!”
铜哨声再一次响起。
“埔山军选锋营,齐步走!”
“啪、啪!”
整齐划一的声音中,一只只火枪被扛在肩上。
其余的战兵都看直了眼,哪些火枪和自己用的根本不一样,不但枪管的距离长出许多,上面还直接插了刺刀。
“难道选锋军要直接和阻布人肉搏?”
诧异中,他们也接到出击的命令。
“埔山军第一营出发!”
“咚咚咚!”
随着步鼓的敲响,士兵们开始原地踏步,很快一队队的走出了棱堡。
走出陷马坑的位置后,所有的战兵排成一个空心方阵。夹着中间的六门马拉火炮,缓慢的朝着远处的阻布人走去。
桑杰多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沈烨,你这个狡猾的狐狸终于出洞了!”
躲在棱堡里的华族,就像是一只蜷伏的刺猬。不是只穿着单薄衣裳,手持弓箭的部众军能够拿下来的。
本来他是盘算着部众军无计可施之后,借机干掉一些不听话的人。等掌控所有的军队,随即北上攻打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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