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天差点没把送到嘴里的菜吐出来,这还没答应呢,就叫师傅了,也太心急了吧。而且,我有正经工作不干,为什么跟你去干偷鸡摸狗的勾当。
沈之天旋即擦了擦嘴,严肃的说:“男人就该干光明正大的事情,我劝你最好赶紧转行,最起码我是不会跟你一样的。”
时万听了有点失望,抿了一口酒,说:“师傅有所不知,我们家世世代代都干这一行的。我可不想在我这一代丢了手艺。”
“小偷有世代?还丢手艺?你当你是国宝啊!”沈之天心里充盈着一万句吐槽的话想要说出来,可是看时万那么认真的样子,还是憋了回去,然后又问道:“那你祖上是谁啊?”
“听说过水许传么,就是唐僧四人被蛇精逼上梁山的故事。里面有个鼓上蚤,叫时迁,就是我的祖宗!”
时万说这话的时候是那么自豪,而沈之天却歪着嘴,一脸嫌弃。时迁,时万,还真有点意思。
不过,到底是个小偷,没文化真可怕!
不对啊!他说这话怎么那么耳熟啊?
沈之天想了想了,突然想起来曾经在烤串店门前碰到的俩个混混,他们不就是用的这句话当开场白么。
其实,还真赶巧了,那俩个自称叫舒克和贝塔的人,正是时万的伙伴。
同时,在沈之天来小店的路上,时万就用手机发消息,说碰到高人了,让他们过来一起拜师学艺。
这边沈之天的尴尬癌快到晚期的时候,店门那边进来了一个秃头。
时万马上起身迎过去,对那个人说:“你可算来了,别让师傅等急了,快点过去。”
秃头笑了笑,说:“是何许高人比你的身手还好,快让我们看看。”
当秃头走到饭桌前看到沈之天的时候,差点没吓翻过去,指着他颤颤巍巍的说:“你说得高人不会是他吧!怪不得,他可是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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