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白色大褂的法医眉头微皱。
“死者:男。十三岁,死亡时间4时之内。身上除了多出勒痕之外,没有其他明显外伤。具体的情况,需要检测内脏器官,需要回到局里再说了!”法医的眉头微皱,然后站了起来,看了我们一眼,轻声的说道:“好了,好了,都散了。”
我则是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
太阳已经逐渐的向着西方落下,猴子扯了一下我的衣袖,然后接着说道:“张哥,你该回去开门做生意了吧?”
我这才猛然间惊醒!是啊,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
我对着猴子点了点头:“成,明天早上我过来找你!”
“好嘞,到时候再玩!”猴子对着我挥了挥手,然后轻声的说道。
我苦笑了一声,现在哪儿还有什么时间去玩啊。胖虎的事情处处都透着诡异。
而我则是向着山上走去。
差点忘记介绍了,我叫张清,和水浒传里的那个张清同名同姓,不过我不会扔暗器。严格来说,我算得上是一个客栈的老板。
客栈是我父母唯一给我留下的东西。
也是我现在吃饭的家伙,一年到头其实也接不到几个客人。不过仨瓜俩枣总是有的。算是勉强能够让我生活下去。
客栈在山上,山路比较陡峭。很少有人上来。
而且这个客栈不接待活人,名字叫做死尸客店。
走脚先生从这里来来回回,都要往我的店里来住。他们要在晚上赶路,白天休息。所以说我一般晚上开门,大约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才能够约莫的见到一个人影。当然了,有的时候还会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
严格来说,我父亲他老人家也算得上是一个走脚先生。
帮人走了一辈子的脚,算得上是德高望重了。而我也深得他的真传。只不过不同的是,父亲曾经要求我,在我17岁之前,不得帮人走脚。
哦,走脚也叫做赶尸。是内里的行话。
我也十分的奇怪为什么会有这个要求,要不然我不至于每天都啃窝窝头。我趴在客栈里面的桌子上。
点上一盏昏暗的油灯,然后将火苗微微的拨弄了一下。
滋滋滋的火苗往上冒着。
随手拿起了一块干粮,狠狠的啃了两口。
随后有些困倦,就趴在那里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到了凌晨三四点的时候,才算是醒了过来,看了一眼墙上那个老父亲不知道从哪儿淘来的表,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样子这一晚又是白忙活了!”
死尸客栈都一个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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