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薇似乎也察觉到不太妥当,但她实在穿不惯原主那些有着10厘米防水台的高跟鞋,翻来找去半天也只找到了一双原主高中时穿过的旧球鞋,她试了试脚感,觉得勉强可以接受,便只要舒适度不要美\\\/感地这么穿出来了。
留意到薛辞怪异的眼神,乔薇镇定地把脚往裙子里缩了缩,尽量降低球鞋的存在感。
这个欲盖弥彰的举动反而引起了薛辞的注意力,薛辞一低头看到了羞口羞脚地躲在长裙下的球鞋,眼皮不受控制地跟着跳了跳。
“脚怎么了?”
原主自从高中早恋开始就偷偷穿起了高跟鞋,等高中毕业后,没了学校的束缚,除了睡觉以外高跟鞋几乎不离脚,就连登山、跑步都是穿的高跟鞋。
几天前原主从楼梯上滚下去,也正是因为鞋跟踩空了。
乔薇淡定地回答:“没事,扭到了脚踝,总不能穿着拖鞋来上学吧。”
拖鞋,是乔薇心目中现代位面里最舒适的一样存在。
除去鞋袜,解放自我,那叫一个洒脱不羁。
薛辞随口又问:“手腕怎么了?”
乔薇举起手腕瞧了一眼,“哦,没事,刚刚出了小点磕碰。”
至于什么小磕碰,她没想着要诉苦。
原主和她哥的关系一直很冷淡,薛辞能开尊口问上一句,就已经很让她受宠若惊了,不可能指望他能够帮她出气。
也许是看不过去乔薇伤了手脚还跑这么远给自己送东西,薛辞接过折叠电脑桌,说道:“多谢。”
乔薇微微一笑,转身离开。
她没有回宿舍。
宿舍被一堆垃圾环绕,说不准现在正在大扫除,傻\\\/子才会回去加入大扫除一员。
再说了,原主这么久不住校,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带其他人回宿舍睡过她的床位?
她在附近找了个还算干净的酒店,又去超市买了一套新的床单毯子,环境不允许清洗,她也只能随意凑合着过了一晚。
第二天一打开房门,身子靠墙低头不知想着什么的薛辞立即走了过来,面上没有流露出任何异常,径自将手里的袋子往她手里一塞就转身走了。
乔薇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双拖鞋和一瓶活血化瘀的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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