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样不好,那样没有乐子。高中三年,他换了十八个女友,都是学校里最漂亮的。
其中有两个,让他不开心。于是叫上一群兄弟,在教学楼顶上,剥光了她们的衣服。其中一个受不了自己跳楼了,还有一个疯疯癫癫了。看着她们父母悲伤的表情,那感觉很好。
看着那个疯疯癫癫的女生,那女生看到他的眼神就像看到了恶魔。那感觉更好,从那时候起,他明白了。所谓的乐子,就是得伤害。当然,不是伤害自己。
高考卷子上随便写了几句歌词,他就进了S市最好的大学。当然,他可以进全国最好的大学,但是他不想去。他要留在S市,这里是他的天堂。
开学第一周,就把漂亮的女辅导员拉上车,带到家里郊区的别墅,在那儿关了她三天三夜。直到她跪在自己脚边,承认作奴隶才结束。
很多时候,他都觉得没啥好玩的了。开车碾死老太太心爱的小白狗,把血淋淋的小狗丢到老太太眼前。有一次,一个区长的儿子和他在酒吧吵起来了。把那小子拉到男厕所,拔掉裤子,给他下面浇了一瓶盐酸。这些,都曾经是乐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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