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是在一家客栈接到的。
洛轻年单独出门,自然不会以女生的外貌,否则还不是在自己脖子上挂了个“我是肥羊快来宰我”的牌子么?她回忆起唐晚枫当初教她易容的步骤,把自己扮成了个十五六岁大的少年,找了身不算太穷但也绝对不富裕的衣裳,成功的不起眼的投宿在了一家客栈里。
只不过此地少有人来往,客栈也建的破破烂烂,隔音效果和她之前在济南城外同楚留香一同投宿的破烂客栈有的一拼,洛轻年只消内力流转的时候稍稍刺激一下耳部穴道,便可将隔壁房间的动静听的一清二楚。
这房间的软件硬件都太差,被子好几天没晒,洛轻年被熏得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于是闲着也是闲着,开始偷听一下隔壁的动静。
没准就听到了个现场版呢?
结果现场版没听到,倒让她听了个惊天大秘密。
*
这家客栈的房间都小,一间房最多也就能住两个人,隔壁住了两个汉子,此时正压低了声音在说话,似乎已经说了很久,洛轻年只是听了个尾巴。
“……哥,你真的要这么做?”相对来说较为年轻的人这么问。这么做?怎么做?洛轻年耳朵竖的更欢了。
“这批红货太贵重,极乐之星要丢了,你我性命难保。这东西放哪我都不放心,索性放进身体里,哪怕是搜身都不怕了。拿我的刀来!”另一个更为稳重一点的男人道。
极乐之星?什么玩意?听名字像是钻石一类的,记得自己以前看的小说里就经常用沙漠之星啊潘多拉之心什么的给宝石起名字,古龙说不定也好这口呢。
想到这里,洛轻年心里有点痒痒。
宝石这东西作为奢侈品从古代流传到现代几千年都深受人们喜爱,那不是没有原因的,基本上审美正常的都会喜欢这种闪闪发光剔透漂亮的石头,洛轻年虽然糙汉子了点,也是喜欢的。此时听闻极乐之星就在隔壁,心里就跟猫抓耗子挠似的,痒痒起来了。
好想去看一眼啊……洛轻年叹了口气,想自己要不要跟着他们走算了,等他们交镖的时候没准还能扫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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