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还没有好,我会再想办法。”唐宵转头道,“现在我要去苏州找我们的人,你跟我走。”
王子君低下头,不想看见唐宵的脸。因为唐宵的脸有多丑,他自己的脸就有多丑。
唐宵忽然道:“你想不想看看我原来是什么样子的?”
王子君想了想,摇摇头。
“为什么?”唐宵问道。
“因为你说过若是谁看见了你的脸,你便要杀他。”王子君诚实道,“所以我想你原来一定很丑,怕被人看。奶奶说有家教的孩子不可以揭别人的丑。”说到这里,突然想到这句话本身不是揭他丑了吗?赶紧住口。
唐宵倒不动怒,微微一笑道:“你是有家教的。”便拉着他走路。
双手既触,王子君忽然心中一动。
他在昏迷时,感觉唐宵的手碰触他,开始极粗糙,后来渐渐平滑起来,有一次的触感竟然称得上柔软滑腻,女子也不过如此。
可是现在,他的手感仍然是粗糙的。
如果说有疤痕在,手感一定粗糙,那么手感光滑时,岂不是没疤痕了?
如果已经没了疤痕,为什么突然又有了呢?
是不是故意作上去,就像故意把声音弄嘶哑一样,让王子君以为他的伤没好?
为什么要让他这样以为呢……唉呀,唐宵不是说看了他的脸要死嘛,一定是舍不得杀他,但是为了什么原因一定要带他去苏州走一趟,所以用假疤痕遮住自己真面目,为了不让王子君起疑,也给他作假疤痕,等事情了结后就帮他恢复容貌,送他回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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