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枯瘦如柴,身体矮小的小混混,围在一个戴着太阳镜的青年身边,猥琐的说道。
被称之为大山哥的青年,裂了裂嘴,露出两颗金大牙,说道:“哈哈哈,放心吧,哪次少了你们的好处了。有我大山哥的肉吃,就有你们的汤喝。”
“对了,黑哥说,这个小子是块肥肉,交定金的时候,二十万的现金,眼睛眨都不眨,就拿出来了,他身上一定还有很多钱。”
“知道了,钱财等会儿就按老规则分吧!”
“是是,还是大山哥豪爽。”
这几人说着说着,已是围到了叶锋的车边。
其中一名长相凶残的青年,用刀具拍了拍车窗,眼睛一瞠,恶声说道:“下车!”
叶锋无奈的摇了摇头,扭头对江晓岚道:“你就别下去了,我把这几个小毛贼打发走了,我们继续赶路。”
“嗯!”
叶锋拉开车门,跳下沙漠越野车。
看到叶锋赤手空拳的下了车,但脸上却是没有一丝紧张之色,反正是有一种轻松和戏谑。大山哥不由得感到有些奇怪。
而且,一般人,遇到像他们这样的摩托车队劫匪,都唯恐避之及,但叶锋却是把车子停在了路边,这种一反常态的表现,也是让大山哥心中疑惑。
叶锋跳下车后,拍了拍手,目光在几名小混混的身上一扫,最后落到了被称之为大山哥的青年身上。
大山哥被叶锋犀利如芒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怵,心里隐隐生出一股不详的预感,这么热的天气,他竟然是感觉到了一缕缕寒意。
不过,在这五名小弟的面前,他知道不能怯场,否则威信扫地,以后就休想在沙城混下去了。
于是,大山咬了咬牙,狠道:“小子,识相的就把身睥财物都交出来,我们可以饶你一条性命,否则,我们弄死你,把你的尸体往这荒漠里一抛,让秃鹰一寸一寸的把你的血肉,喙食干净。”
那个猥琐干瘦的小混混提醒道:“大山哥,还有那个女的,女的也要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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