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不肯要,家里连粗粮都吃不起了,他哪里舍得吃包子,可得道小高僧的好意岂能容别人轻易拒绝的,直接塞进他的口袋:“你忘了娘说的话啊,娘说了,这兔子是你磕破腿才捉到的,本该给你吃点肉补补,这不是家里实在没法子了,所以卖了钱之后,让你买两个包子吃吃,也算是补了身子吧!”
说完这话的时候,还不忘狠狠的夸了一声大婶:“都是大婶心好,你才能吃到包子,所以等一下,你到了大婶家,有什么事情能搭把手的你就搭把手,明白么?”
给林志使了一个眼色,希望他明白她话中的意识,小高僧以两世的经验,瞧出来这买柴的大婶家境不错,心眼也不错,林志若是勤快点混个脸熟,添些好感,自然是好事情。
小高僧也没指望能从大婶身上得到什么好处,也就是想着日后大婶想要买柴啥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们三兄妹。
虽说柴火不值钱,但对于他们没有成年男人的家庭来说,是最好的掩护。
她记得前世的师傅说过,人心难测,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多点心眼不算坏事。
林志勉为其难的接过两文钱,心里想等一下别买包子,买馒头,一文钱只能买一个肉包子,但却能买三个馒头,到时候买六个馒头带回来给弟弟妹妹和娘吃。
至于小高僧话中的深意,虽然没她心眼多,但他也听明白自家妹子说的话了,不就是勤快点,看见什么需要做的事情,伸手帮忙一下吗?他别的本事没有,做点力气活还是有的,忙点头:“我知道了。”
目送林志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还剩下两捆柴火,小高僧也不卖了,和林瑞背着背篓开始去酒楼林立的那条街。
林瑞想去镇上最大最好的酒楼,小高僧却摇头:“先别去,咱们先看看再说。”
她觉得最大最好的酒楼,一般都有自己供货渠道,是不会随便收散货,倒是一些生意不错,店面不是特别大,装潢也很普通,但却有自己特色的酒楼更值得关注。
二人将整条街都走了一遍,小高僧锁定了一家酒楼,她和林瑞背着背篓进去,进去之后,她也不提卖野味的事,而是拉着林瑞坐了下来,点了两个菜,然后从背篓里拿出早上特意从兔子身剁下来的一只后腿,请酒楼帮忙加工,只是拿出后腿之后,她仿佛是忘了一般,也没有将柴火放进背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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